姜堰法院:法治进校园 守好“成长关”
日期:05-06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肖立芹应邀走进罗塘高级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场主题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伊始,肖立芹法官并未直接援引法条条文,而是以自身曾被网络欺凌的真实经历为切入点。作为一名从业二十年的法官,她也曾在网络上遭受恶意攻击。她详细分享了自己如何一步步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报警求助,最终依法维权的全过程,生动阐释了网络侵权可能面临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结合社会广泛关注的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她告诫同学们:一句不良言论、一次恶意转发,若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可能触犯法律。她特别强调,面对网络欺凌,绝不能以暴制暴、互骂互殴,应该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和社会支持,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她还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青少年犯罪的心理诱因等方面,为同学们剖析了从“小恶”滑向犯罪深渊的危害,并给出了具体的自我保护策略。“当你遇到困难时,不要一个人躲在黑暗里——老师、家长、法官,我们都是你的后援团。”讲座尾声,肖立芹法官用温暖的话语呼吁同学们既要规范自身言行,也要在他人遭遇不公时及时伸出援手。整场讲座案例鲜活、情理交融,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场讲座让自己深刻认识到“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分量,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校园建设,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一名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
此次讲座是姜堰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通过法官进校园“以案说法”,法院将法治教育从法庭延伸到课堂,从个案裁判拓展到源头预防,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活动不仅提升了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更向社会传递出“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遏制“小恶”、防微杜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下一步姜堰法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沈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