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开展 “法治守护飞鸟 共筑生态和美”司法护鸟主题系列活动
日期:04-29
芳菲四月,春意盎然。刚刚过去的江苏省“爱鸟周”期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以“法治守护飞鸟 共筑生态和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努力为护佑自然生灵、护航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姑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向何某出售50只鹩哥,获利39000元,并转运至杨某处,杨某再加价对外转售。经鉴定,案涉鹩哥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部分系人工养殖,就低均按单只价值2500元认定。
因案件还需进一步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不仅如此,姑苏法院“天平绿色讲师团”还走进上方山,结合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通过分发鸟类保护宣传册、生物多样性科普漫画书籍以及解读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向过往游客普及宣传鸟类保护知识。
法院精选审结的多起涉鸟类保护典型案例编写成册,直观展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爱鸟护鸟公益行动。
此外,姑苏法院联合林业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公益志愿者,深入大阳山北麓树山生态村,共同开展“踏春徒步观百鸟 巡山清网护生灵”专项行动。这里植被茂盛,大家一边徒步巡护,一边排查清理捕鸟网、粘鸟网等猎捕禁用工具,力争从源头筑牢鸟类安全防护网。
巡护沿途草木郁郁葱葱,清脆鸟鸣不绝于耳。当大家轻轻走过,苍鹭惊起腾飞,抬头又望见一只孤隼翱翔在天际,一派生机勃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置身其间,活动参与者真切体会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对野生鸟类栖息繁衍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凝聚起人人爱鸟、人人护鸟、共治共享生态成果的思想共识。
接下来,姑苏法院将持续发挥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优势,继续深耕鸟类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为努力绘就天蓝、林绿、鸟欢的生态新图景积极贡献更多司法力量。王心缘 孔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