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公告。
一、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日,4户债权余额合计54,639,613.85元,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序号客户名称基准日贷款余额:元基准日欠息:元基准日费用:元债权金额:元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物自然情况
1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26,454,012.3512,790,585.9491,949.9739,336,548.26抵押+姚纪荣+何中英+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有限江苏彤明高科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位于通港路北侧建筑面积13967.58平
有限公司保证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江苏彤明车灯有限公司方米,土地面积20000.2平方米,房产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开发区字
名下房地产抵押第02027308号,土地使用证编号:丹国用(2010)第12517号,江苏彤明
车灯有限公司位于界牌镇东头港村,建筑面积12006.72平方米,土地面
积15582.8平方米,房产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界牌字第25001670号,
土地使用证编号:丹国用(2012)第02273号。
2江苏华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3,977,253.942,369,175.1844,261.006,390,690.12保证镇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缪昌锋+杜冬香
3镇江市豪雅服饰商贸有限公司3,451,493.952,974,490.11-6,425,984.06保证镇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房斌+张春梅
4丹阳市辰昌商贸有限公司1,397,245.001,089,146.42-2,486,391.42保证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一军、江巧敏
具体转让债权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
特别提示:上述资产基本情况仅为我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具体以资产文件、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实际为准,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 资产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为债权转让。
三、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要求
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交易风险承担能力、交易资金支付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261551399,陈女士,电话:13901509580,电子邮件:yangxy@sz-amc.com、chenfeifan@sz-amc.com,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6号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幢苏州资管大厦20楼2009,邮编:215000。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六、公告期内受理征询或异议,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12-68728689(我公司审计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