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需求为导向,助力江苏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04-09
江苏省连续多年把托育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并通过鼓励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等举措,推动托育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传统“亲职、隔代与亲友保姆组合”照护模式逐渐向市场化“育儿嫂”过渡,且部分体量小的幼儿园陆续进入闭园及合并阶段,转而全面开设2—3岁小托班,使得0—2岁低月龄段托育机构稀缺,且其收费普遍在每月5000—10000元,高昂的费用及不稳定的质量将大多数普通双职工家庭挡在门外,影响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因此,江苏在普惠托育体系构建中要继续强化人民至上理念,从生育家庭需求出发,切实解决低月龄照护短板,从而体现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生命全周期的服务、关怀与保障。
第一,推动低月龄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参照浙江等省做法,在部分城市试点将3岁以下托育服务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变政府补贴重建设、轻运营的倾向,向服务和人力成本倾斜;对有条件或愿意在家照护的家庭发放托育补贴券。
第二,构建低月龄“需求—供给”精准匹配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托育需求监测网络,通过社区医院孕妇建卡环节动态采集数据,摸清生育家庭的托育需求,提前优化空间布局,建议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开展试点,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家公办幼儿园提供低月龄托育服务,实现政府托底保障。整合现有资源,设立“资源转化专项补贴”,鼓励关闭、注销的幼儿园因地制宜改为低月龄托育机构,推出不同月龄段婴幼儿“基础照料+弹性服务”等多元化、个性化照护服务,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元模式满足双职工家庭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
第三,健全低月龄普惠托育专业化支撑体系。根据市场需求支持专业院校实行婴幼儿照护订单式培养,延伸学前教育的相关专业至低月龄阶段。围绕婴幼儿身体发育特点,由职能部门制定《低月龄托育机构质量标准与管理规范》,科学规范托育环境、安全、卫生、照护比例等方面专业要求,严格把关“育儿师”资格资质和低月龄托育机构申请门槛。
第四,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托育服务管理细则,明确各部门权责,并建立季度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全行业的安全监管。打造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一次备案、多部门认可,消除部门壁垒。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同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补贴挂钩。
综上所述,在确保服务既有“普惠的价格”又有“专业的品质”同时,以需求为导向,真正织密婴幼儿照护的安全网,让2岁以下低月龄婴幼儿家庭放心送托,助力江苏省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