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驻地部队土地40余年,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交还。近日,金湖县法院依法排除妨碍,强制被执行人拆除被侵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将腾空后的案涉土地交还军方。
被执行人费某,于40余年前流落至金湖,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驻地部队所属农场边上搭建临时棚屋居住。1998年,费某未经驻地部队同意,也未经地方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对临时棚屋进行翻建,并外溢浇筑600余平方米的水泥晒场。其间,驻地部队和地方政府曾多次与费某交涉,阐明被侵占土地为军队所有,其侵占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停止侵占并搬离,但费某置若罔闻不予搬离。2024年,驻地部队向金湖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费某停止侵占,腾退并归还占用的土地。判决生效后,费某仍我行我素拒不履行,该院依法裁定,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该院组织警力和机械,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和见证执行。执行中,干警们分工明确,对需清理的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妥善安置保管。同时对现场当事人亲属及围观群众进行耐心释法和劝阻,避免发生矛盾和冲突,确保执行行动稳妥有序推进。经过干警们3个多小时的工作,这起长达40余年的非法侵占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伍晓伟 张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