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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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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东台法院妥善化解预付卡纠纷护航消费公平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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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充值时明明承诺“无期限、无限制”,钱用了一半却被告知“超期作废、余额不退”——面对商家的“变脸”,消费者能否要回自己的钱?近日,东台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预付卡“过期作废”引发的纠纷。

2024年,张某在当地某母婴店充值1000元办理会员卡。办卡时,店员曾明确口头承诺:此卡“无时间限制、长期有效”。正是基于这份承诺,张某放心充值,陆续使用卡内余额消费。然而到了2026年,商家却以“系统升级”为由,在店内张贴通知,声称“充值超两年的会员卡全部自动作废”。此时,张某卡内仍有数百元余额未使用。

面对突如其来的“霸王条款”,张某多次与商家沟通退款,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母婴店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联系母婴店负责人,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耐心告知其应当履行显著告知义务,指出其单方面作出“过期作废”的决定对消费者无效,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母婴店最终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退还张某剩余预付款, 案件得以圆满化解。钱海惠 夏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