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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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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姜堰法院“艳雯芳”家事驿站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日期: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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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9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59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400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600个全国巾帼文明岗。泰州市姜堰区法院“艳雯芳”家事驿站被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020年,姜堰法院开发区法庭成立“艳雯芳”家事驿站——由员额法官穆艳、法官助理王雯、书记员卞芳芳组成。近年来,驿站规模日益壮大、机制日趋成熟,目前已吸纳志愿者40人,其中女性占比超过85%。驿站坚持专业化审理结合法律服务,致力于加强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获得多项省市级荣誉。

推进专业审理,实现多元解纷。“艳雯芳”家事驿站以“爱”为基础,以“和”为目标,以“调”为手段,探索多元联动“共解”、网格跨域“网解”、心理疏导“心解”司法创新实践,实现家事案件、少年刑事案件新形势下的专业化审理。积极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司法行政、民政、综治等部门协作,邀请村居干部、陪审员、网格员参与调解,建立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回访机制,运用情绪疏导、视频教育、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法,形成“疏、劝、帮、教”四位一体调解新模式,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

弘扬家风文化,强化源头治理。“艳雯芳”家事驿站秉承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一样重要的理念,向辖区选派法治村主任25名,利用国际家庭日、“三八”国际妇女节、重阳节等关键节点,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组织宣讲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弘扬家风文化。坚持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功能,指导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村规民约,引导形成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善良乡风民风,大大降低家事纠纷成讼的数量。

聚焦学生群体,维护校园安全。“艳雯芳”家事驿站聚焦学生群体,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向全区中小学选派法治副校长17名,成立艳雯芳“护蕾”爱心园,以普法宣传为核心,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80余次,覆盖学生20余万人次,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深耕品牌课程建设,创新推出“学·思·享”思政教育系列法治课程,在区实验初中进行试点,开展常态化、长期性法治课堂9场次,结合实践打造的法治微课程获评“泰州市微课比赛一等奖”。针对校园多发易发案件,开展以“助力花样的你、守护少年的你、治愈受伤的你”为主要内容的“法润青春”行动,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创建无毒校园,实现辖区内校园犯罪清零。

延伸司法职能,做实温情保护。“艳雯芳”家事驿站积极延伸职能,全过程、全方位做实对涉诉困境儿童的温情保护。定期对赡养、抚养等案件进行回访,促成500余名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与工、青、妇以及属地派出所、所在学校、社区建立协商联络机制,针对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1份;创新司法社工服务机制,由驿站内持社工证干警对社工组织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服务质效,社工配合干警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6次,形成各类专业评估报告10余份,助力案件审理;以“法官妈妈”为骨干,开展“一对一”帮扶,提升帮扶精准性和实效性,累计开展涉诉困境未成年人“援梦”行动6次,筹措帮扶资金16万元,妥善安置3名“事实孤儿”,帮助2名辍学少年重返校园。 王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