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25—2027年度(第三批)和2026—2028年度(第一批) 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日期:03-11
近日,为激励企业和公众积极回馈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我省2025—2027年度(第三批)和2026—202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确认,共有272家社会组织获得税前扣除资格,其中43家税前扣除资格为2025—2027年度,229家为2026—2028年度。企业或个人通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取消南京体育学院体育发展基金会、江苏省海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州东方润安教育基金会、连云港市恒瑞慈善基金会等4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自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