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张女士问: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买电子烟,我开杂货店,无“电子烟”经营资质,我看网上好像很容易就能拿到货,我能否进一些来卖?
丹徒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经营电子烟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电子烟必须依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且在核准的范围内增加“电子烟”经营资格。在网上私自进货电子烟,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是违法行为。我们查获的此类电子烟,很多都是质量低劣、成分不明的“三无”产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会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所以,请您务必通过合法的渠道,在取得相应资质后,再从我们当地的烟草公司进货,这样才能合法、安心地经营。 吴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