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吴中法院:力破“无产可执”困局!“执转破”为劳动者守住年味儿

日期:02-25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终于拿到工资了!总算能安心过年了!”小年这天,当某机械制造公司的8名职工从法官手中接过沉甸甸的工资时,脸上的愁云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喜悦,为表谢意,他们为吴中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献上一面印有“破产清偿还公道,司法护航暖民心”的锦旗。这是吴中法院巧用“执转破”机制破解“无产可执”困局的司法实践,也是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写照。

执破衔接,柳暗花明

某机械制造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多名债权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调查,穷尽财产线索后,依法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

“不能让‘无产可执’成为债权实现的拦路虎!”法院启动“执转破”程序,将案件依法转入破产审查。破产审判团队接手后,深入开展调查取证,逐一走访公司原管理人员、上下游合作伙伴及其他债权人。功夫不负有心人,调查中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公司破产前,重要生产设备被两名债权人私自占有并低价处置,同时还存在个别清偿行为,这不仅损害了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更直接导致职工工资无法兑现。

调确结合,跨域追款

找到突破口后,破产法官辗转多个省市、排查多条线索,终于联系到两名涉及个别清偿的债权人。起初,对方心存抵触,认为自己处置设备是“维护自身权益”,不愿配合返还处置款。面对僵局,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解读企业破产法中关于个别清偿无效、债权人不得擅自处置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规定,清晰告知其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债权人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意返还设备处置款,但由于款项已投入生产无法一次性归还。为确保款项及时到位,法院在破产程序中融入“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第一时间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既省去诉讼程序耗时,又为款项返还加上“双保险”,最终促成债权人全额返还了30万元设备处置款。

司法为民,护航团圆

“职工债权优先受偿”是破产审判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款项到账后,法院立即启动职工工资核算与发放工作,确保精准无误。在最后一笔款项到位后,法院迅速将一笔笔现金发放到职工手中。这场跨越多地的追款护薪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让大家带着司法温暖回家过年。

此次破产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吴中法院深化“执破衔接”改革、激活破产审判职能的生动缩影。从执行程序中“无产可执”的困境,到破产审查中精准锁定财产线索;从跨域奔波寻找债权人,到以“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破解执行难题,每一步都彰显司法机关破解经营主体退出困境、平衡各方权益的责任与担当。李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