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温情执行促被执行人主动腾房
日期:01-28
近日,金湖县法院在执行涉案房屋拍卖后强制腾让中,执行干警展现出专业的执行智慧与司法温度,既捍卫了司法权威,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促使其主动腾房。
2024年,陈某因经营需要,将名下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逾期后未能还贷,被银行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金湖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陈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尝试沟通,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然而,陈某不愿配合,以“经营困难”“资金未回笼”等各种借口百般推诿。无奈之下,该院依据银行的申请,依法对陈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陈某迟迟不肯搬出,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交付,该院遂依法强制腾让。
“我家就这一套房,老老少少五六口人,你们让我怎么办?”面对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坚持 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向其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我们虽然要执行你们的房屋,但也不会让你们无家可归,会按照法律规定为你们预留足够的租房费用。”最终, 陈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签署了腾让承诺书。目前陈某一家已搬离房屋,案件成功执结。伍晓伟 沈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