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我国陶瓷产区首部省级法规
日期:01-23
本报讯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陶瓷产区首部省级法规。
《条例》共5章40条,重点围绕文化保护传承、产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为县域特色文化和产业开展省级立法,是本届人大的一项重要探索。宜兴陶瓷文化具有全球独特性、全国代表性,是江苏的重要文化名片。省级立法有助于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好地发展。
宜兴陶瓷承载着千年文脉,《条例》专章对宜兴陶瓷文化的保护传承作出规定,特别强调对紫砂陶这一本土特色的保护,提出要加强对宜兴紫砂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强化对宜兴陶瓷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扩大宜兴陶瓷文化影响力。(罗聪懿 陈忠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