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院:凛冬亮剑暖“薪”行 雷霆出击护民生
日期:01-22
护航劳动者劳有所得、安“薪”过年,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郑重承诺与职责担当。为响应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4日,宿迁中院协同宿迁经开区法院开展治理欠薪“冬季攻势2026”集中执行行动。
当晚6点,市、区两级法院干警集结完毕,在宿迁中院执行局局长孙芳远和经开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振亚的带领下,分成3个小组奔赴执行一线。1名人大代表和1名律师代表受邀见证执行。
第一起案件中,宋某于2020年至2025年间,在某商贸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其间,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宋某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劳动仲裁裁决商贸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31460元。裁决生效后,公司迟迟未履行,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经梳理案情,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无其他涉诉执行案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与公司负责人沟通,耐心释明法理,引导其主动履行。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公司积极配合,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全额缴清了31460元经济补偿款,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既及时兑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保住了良好信用记录,实现了权益保障与营商护企“双赢”。
另一起案件中,麻某受雇于贾某,从事广告牌安装工作。工程完工验收后,贾某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安装费共计98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查被执行人贾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贾某住所地。针对贾某以 “工程施工难度大、资金周转紧张” 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执行干警严肃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明确告知将依法采取下一步强制措施。在司法权威的有力震慑下,贾某当场承诺于春节前筹款付清欠款,随即与申请执行人麻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行动共对17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拘传7人,拘留3人,和解4件,和解金额3.6万元,执结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2.7万元,通过亲友督促履行8件,张贴传票、公告文书5件。宿迁经开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执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苗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