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质量落实财会监督部署要求
日期:01-2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镇江市财政局锚定“一体系、五机制”重点任务,扎实推动《意见》及省级实施意见落地生根、见行见效,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聚焦体系构建,
织密“五位一体”监督网络
建立年度财会监督项目计划编制与执行报送制度,系统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编制《财会监督风险预警清单》,为各责任主体精准实施监督明确重点方向。2024年度汇编362个责任主体,执行财会监督项目1911个,检查资金1643亿元,发现问题876个;2025年度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纳入编报范围,计划覆盖市直368个单位,项目达1663个。
聚焦五大机制,
凝聚协同高效监督合力
一是完善财政内部协同机制,2025年业务处室完成日常监督项目49项,发现问题204个,发出提示函等99份,收回资金1992.9万元,财政监督处专职专项监督,三年累计发出整改通知111份;二是深化部门横向协同,会同教育、国资、科技等六部门出台分领域专项制度;三是高效推动省市联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有力实现监督贯通,与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联动联办机制;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导向,将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考核评价挂钩,出台委托业务费管理制度,实现从查处问题到系统治理的提升。
聚焦氛围营造,
推动监督服务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督机制,以问题清单强化事前预警、以日常监督强化事中提醒、以专项监督强化事后查处。坚持党建引领,探索“临时党支部+检查组”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监督业务双融合、双提升、双强化。构建“集中培训+微课堂”模式,全年推送“每周一课”53期,覆盖市直近400名财务人员。承诺“有问必答”,积极营造尊崇财经纪律、重视财会监督的浓厚氛围。润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