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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股权转让暨优先购买权通知公告

日期: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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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致杜明先生:

南 京 思 澎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

106MACBXG4Q09)的部分股东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因本公司通过邮寄等直接方式向您履行通知义务未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通过本公告向您发出正式书面通知。

一、 本次拟转让股权基本情况

事项具体内容

转让人 彭建华、何子莺、周美辰、邵贵阳、蒋水汪

受让人 南京岳晟朗明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总额 占公司注册资本 85%的股权

转让价格 人民币 *元 万元 (总价)

支付方式 **

支付期限 **

二、 优先购买权行使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拟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您自本公告首次见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向本公司作出明确答复。

三、 回复方式与法律后果

书面答复方式:若您有意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在上述期限内,将书面《行使优先购买权声明书》及购买意向送达本公司。

联系人:彭建华 联系方式:18012968496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思泽路98号元枫恒 G19-1号楼二层208号

逾期未答复的后果:若您在上述期限内未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答复,则依法视为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 特别声明

本公告系因无法通过直接方式有效送达而作出的补充通知,旨在确保您作为股东的法定知情权与优先购买权。本公司已履行法律要求的通知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思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