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12-31
根据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务人银团总本金海安农商行本金启东农商行本金如东农商行本金银团总利息银团本息合计担保方式抵押人抵押物担保人
1江苏蓝岳市场建设9587.5 6487.50 1550.00 1550.00 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实际发生为准 保证+抵押江苏蓝岳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抵押物1:债务人名下位于海安市城东镇迎宾路118号4幢不动产(建筑面积1273.41m2)、122号4幢不动产(建筑面积1863.82m2),122号5幢101-152江苏蓝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银团)室、6幢101-146室不动产(建筑面积3616.95m2)。朱万平、周国兰
抵押物2:债务人名下位于海安市城东镇迎宾路118号3幢不动产(建筑面积1321.73m2)、120号1幢不动产(建筑面积1317.82m2)、120号5幢不动产
(建筑面积1600.69m2)、126号2幢不动产(建筑面积2419.02m2)。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联系方式:18962838666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海安镇长江中路88号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62709866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钟山路66号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于女士
联系方式: 151513397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168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尹女士
联系方式:025-57710741、025-57710713、15366160718、15366160568、025-57710758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