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非财政拨款资金集中收付 管理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日期:12-24
《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集中收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省财政厅召开专题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会,来自省级各预算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近200人参训,标志着省级非财政拨款集中收付管理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制定并出台《办法》、逐步实现单位账户资金零余额化,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动“过紧日子”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之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上,省财政厅相关同志介绍了《办法》出台背景、过程,并对《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针对单位账户管理、资金集中收付、结余结转和监督管理等重点事项,结合当前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情况,详细介绍了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同时,就《办法》试运行阶段及正式实施后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单位账户三方协议补签、资金汇缴、集中收付等工作,齐心协力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全力推动省级预算单位账户资金管理机制改革落地见效。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