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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与企业风险承担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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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3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与企业风险承担的理论关联

内部审计独立性通常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组织独立性,即审计机构在组织结构上是否摆脱被审计对象的控制,能否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二是人员独立性,体现在审计人员的任免、考核、薪酬是否不完全受管理层支配,能否避免因揭示问题而遭到打击报复;三是业务独立性,体现为审计计划、程序与结论形成不受不当干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反映风险和问题。

企业风险承担则是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下选择的风险暴露程度,通常可由投资强度、负债水平、高风险业务比重等指标综合反映。适度风险承担有利于创新与成长,过度冒险则可能引发财务危机,过度保守又会错失发展机遇。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现实困境

第一,组织隶属关系不当。不少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仍挂靠在财务部门或分管副总经理名下,与被审计对象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导致“只审下不审上”,难以对高层风险决策提出独立意见。

第二,人事与薪酬依赖管理层。审计人员的任免、晋升、收入多由管理层决定,在揭示重大问题尤其是高层决策风险时顾虑较多,容易出现“好人主义”和“选择性失明”,独立性受到削弱。

第三,职能定位狭窄,结果运用不足。部分企业仍将内部审计视为财务收支和合规检查工具,对其在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中的战略价值认识不足,审计报告常停留在“印发即了”的层面,整改跟踪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削弱了审计对风险承担的实际影响。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作用于企业风险承担的机制

(一)对过度冒险的约束机制

独立的内部审计能在重大投资、并购、境外项目等高风险业务决策前介入,对项目可行性和风险收益匹配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并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从源头上遏制盲目扩张。审计报告如实揭示违规担保、隐性负债、关联交易等问题,还会引发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约束,进一步抑制管理层的激进行为。当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问责相挂钩时,对超越合理边界的风险承担具有明显的震慑效应。

(二)对过度保守的纠偏机制

在问责压力较大、容错机制不完备的国企环境中,管理层可能倾向于压缩一切有争议的项目。若内部审计保持专业独立,不将“风险存在”简单等同于“项目否决”,而是评估风险是否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并提出风险缓释安排,如合理分阶段投资、引入风险共担机制等,就能帮助管理层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战略性冒险,避免“过度安全”损害企业长期竞争力。

(三)治理结构与制度安排的中介作用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作用必须通过治理结构落地:若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其意见更容易被纳入决策程序;若审计结果与绩效考核、薪酬和任免挂钩,其揭示的风险隐患将切实影响管理层行为;若内部审计与内控、合规、纪检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则可以在决策前后形成“风险识别—控制—问责”的闭环,对企业整体风险承担形成更有力的引导。

四、提升内部审计独立性、引导合理风险承担的政策建议

(一)调整组织架构,强化董事会主导的审计监督

国有企业应将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上改为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减少对经营层的隶属链条。内部审计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任免,定期向董事会就企业重大风险暴露、重大项目审计情况作专项汇报,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所有者监督管理层的“眼睛”和“耳朵”。

(二)改革人事与薪酬机制,提升人员独立性与职业吸引力

建立由董事会或上级国资监管机构主导的内审人员选拔、考核和轮岗制度,适当弱化管理层对审计队伍的人事控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将审计质量、问题揭示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核心考核指标,为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提供正向激励。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构建风险约束闭环

对涉及重大风险承担的审计发现,应设定明确的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并将整改效果与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及干部任免挂钩。对内审已明确提示重大风险而仍推进的项目,建立全过程留痕和事后评价机制,根据决策过程合规性与风险提示响应程度合理划分责任,形成“重视审计—尊重审计—遵循审计”的制度氛围。

(四)推动审计职能从“合规导向”向“风险与绩效导向”转型

内部审计部门应以企业风险地图为基础制订年度计划,重点覆盖重大投资、金融业务、境外运营、产业链关键环节等高风险领域,推广风险导向审计、项目全过程审计和信息化实时审计,强化对企业整体风险承担水平的持续监控,推动国有企业由事后纠偏式管理向事前预警与事中控制转变。

(五)完善外部制度环境,提升独立审计的制度刚性

监管部门可通过国资监管考核、行业监管规则等,将内部审计独立性和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纪检监察、风险管理等多元监督的协同机制;探索将内审负责人列席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重要会议的制度安排,从外部规则层面稳固其独立地位。

结 语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是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重要治理因素。独立性不足时,内部审计既难有效约束管理层的过度冒险,也难纠正因过度问责造成的保守决策,企业容易在高风险与零风险两端摇摆,不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改革人事薪酬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推动审计职能转型,可显著提升内部审计的组织、人员与业务独立性,促进形成“独立审计—信息透明—合理风险承担—稳健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国有企业在复杂环境中实现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