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 “点案旁听” 直击生命权纠纷
日期:12-15
12月9日,兴化法院安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多名市人大代表通过 “点案旁听” 的方式全程参与庭审,“零距离”见证司法审理全过程,沉浸式感受法治威严。
今年7月,徐某醉酒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途中撞上被告征某、施某违规堆放在道路上的稻粮堆,车辆失控翻车后徐某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征某、施某违规占用道路堆放物品,影响通行安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徐某妻子、女儿及父母一起,将征某、施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92万余元。
庭审中,法庭围绕双方争议的责任比例划分、被告施某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等核心焦点,有序组织举证、质证环节。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意见,法庭依法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条理清晰,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彰显了司法公正。
此次庭审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一方面,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驾驶报废车辆等行为,严重触碰道路交通安全红线,是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致命隐患”;另一方面,道路属于公共通行空间,违规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更是对他人通行权与生命安全的漠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件的发生既暴露了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安全观念缺失的问题,也深刻凸显了基层普法宣传与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新垛镇农业农村工作和建设办公室主任王季勇深有感触地表示:“‘点案旁听’让人大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通过全程参与庭审,我们厘清了案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与过错边界,深刻认识到普法工作在防范安全风险、化解基层矛盾中的关键作用。” 他表示,今后将立足人大代表职责,把此次庭审中的法律知识、典型教训转化为鲜活的普法素材,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参与网格治理、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重点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摒弃占道堆物、无证醉驾等危险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类似安全事故发生,用法治力量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基层和谐稳定。顾传康 欣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