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昆法轩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未来,我将以此次经历为新的人生起点,脚踏实地经营工作与生活,用行动回报这份温暖与信任。”在某装饰工程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唯一股东张某实质合并重整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张某郑重承诺。
此次会议不仅是公司与股东债务合并清理的关键程序,更因10名代表委员的全程列席评议,成为昆山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凝聚社会共识的一次创新实践。
债务交织财务混同 合并重整破局救“个人”
近年来,上述装饰工程公司因经营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欠付众多装修业主工程款以及供应商货款,公司及张某个人被一并起诉、执行。2025年6月,昆山法院裁定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张某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加之自身举债用于维系经营,还要抚养未成年子女,其生活陷入困境,确无能力清偿债务。在了解到昆山法院正探索开展企业破产和类个人破产一体推进工作后,张某主动向法院申请类个人破产,寻求经济重生。2025年8月,法院裁定受理其类个人破产申请,并指定同一管理人统筹办理,同步梳理两个主体的债权债务与资产。
调查显示,张某所负债务均系在正常生活、经营中形成,无转移财产等不诚信行为。同时,公司在经营中未设独立的财务账册,张某个人与公司资产、负债高度混同,难以区分。鉴于张某仍有未来收入预期和继续经营可能,管理人引导双方提出实质合并重整申请。
代表委员列席释疑 创新护航重整方案通过
法院审查后认为,因资产负债高度混同,若分别推进企业破产和类个人破产,不仅程序复杂,更可能损害债权人公平受偿利益。在充分征求债权人意见且无异议的基础上,昆山法院果断裁定对公司与张某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指导管理人按照统一的债权分类、调整和受偿方案,形成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统筹化解企业与自然人股东债务困局。
债权人会议首次创新引入了10名苏州市、昆山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列席。会议现场,管理人汇报职务执行情况,详细介绍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装饰工程公司与张某共计清偿42万余元,分62个月履行,整体债权清偿率44.6%;履行完毕后,余债依法豁免。草案提交债权组分别进行表决。
会议期间,个别债权人对“余债豁免”条款提出疑虑,法官与管理人深入释法说理,昆山市政协委员马思元也以中立视角现场回应,肯定合并重整的综合价值,有效平复现场情绪、化解潜在矛盾。
最终,合并重整方案获表决通过。经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计划将进入执行阶段,同时依法解除对债务人的相关限制措施并恢复信用。待债务人依约履行完毕,其剩余债务将被依法免除。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法院继续召开代表委员评议座谈会,听取评议意见与社会反馈。
代表委员赞机制 创新创业活力现
苏州市人大代表张英表示:“此举不仅化解了企业债务,更让‘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重获新生,体现司法为民温度,是对‘放水养鱼’理念的生动实践,为昆山打造创新创业高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昆山市人大代表顾华表示:“法院紧跟破产法修订动向,积极探索公司与股东实质合并重整模式,既保护债权人权益,又为诚信创业者提供了‘经济再生’机会,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市场活力的有机统一。”
马思元表示:“作为一名投资人,我深知创业之艰。法院的这项实践让创业者看到希望,为重新出发提供了可能,能够有效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
此次“债权人会议+代表委员评议”,是昆山法院深化企业破产与类个人破产协同机制、推动实现“企业与个人”双重挽救的又一创新举措。一方面,通过实质合并重整,系统化解了企业破产后自然人股东连带债务困局,整体提升债权清偿比例,让困境主体实现重生;另一方面,代表委员的深度参与引入了社会视角与民意共鸣,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增进社会认同。司法专业性与社会公信力相互交织,生动绘就了鼓励诚信、多方共赢、共筑新生的债务化解“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