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向贵司送达留置物处置通知,要求贵司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支付欠款。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贵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现我司郑重公告:若贵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仍未支付全部欠款,我司将依法对留置物采取公开拍卖等处置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公告人:南京佳宁沥青储运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