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资产状态描述:截至2025年11月5日,资产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14,342,059.39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费用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
(含保证人、抵押人)
1江苏范思特机电2,000,000.00及相应利息、费用江阴诺莅洋房窗业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陆浩杰、赵燕、朱军、何怡凯
2张家港保税区新维行1,859,400.00及相应利息、费用江阴市联华塑胶有限公司、
贸易有限公司赵国庆、赵玲娟、李惠明、赵磊
3张家港保税区银棉415,207.40及相应利息、费用陈秀娟、陈孝顺、徐治剑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张家港同和物资有限公司2,267,451.99及相应利息、费用洪小龙、阮建明
5张家港百兴宇贸易4,500,000.00及相应利息、费用颜国本、陈秀娟、陈孝顺陈孝顺名下,位于江阴市夏
有限公司港街道浦江路98号301商
业房产,建筑面积1098.66㎡。
6张家港市明盛达3,300,000.00及相应利息、费用江苏澄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锻造有限公司相博、马轶韬
合计14,342,059.39
特别提示:上述资产基本情况仅为我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具体以资产文件、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实际为准,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资产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为公开转让。
三、交易对象及交易条件
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交易风险承担能力、交易资金支付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1:段经理, 电话:15751806309。
联系人2:高经理, 电话:19941770328。
电子邮件:duanww@sz-amc.com、gaojian@sz-amc.com。
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苏州资管大厦。
邮编:215000。
六、举报电话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我公司纪律监督室举报,举报电话:0512-65168360。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