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11-12
近日,新修订的《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新《办法》根据我省推进高水平农业强省建设的实际需要,将原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和农田建设等5个涉农专项进行整合,优化支出方向,实现系统性重构,从根本上改变涉农资金支持方向重复、资金使用小而散等问题。同时,针对当前资金和项目管理暴露的短板,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做实项目库管理等方式,健全涉农资金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
相比原《办法》,新《办法》在四个方面有了新变化:一是工作目标更精准。坚持“资金统筹+政策协同”,突出农业强省建设目标,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提升等方面的重点任务;结余资金在专项内可统筹使用。二是资金管理更优化。拓宽资金支持范围,按“零基预算”动态调整支出方向;创新资金支持方式,新增“资产折股量化”“风险补偿”“免申直达”等模式,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突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性支持。三是履行权责更清晰。进一步明确省、市县财政与主管部门职责,强化资金使用单位责任,构建权责对等体系。新增主管部门“实施项目动态监管”“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履行绩效管理主要责任”等职责。四是项目管理更规范。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责任;强调项目库建设,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严格项目变更流程,新增分级审批制度;准许计提项目审计验收费用。
新《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将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