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上门,金湖“法官+委员”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
日期:11-10
“有了调解书,我心里稳当多了。”原告高某收到调解书时如释重负地说。近日,金湖县法院法官与政协委员联手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2024年3月,顾某雇佣高某在某建筑工程中做木工活。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高某应得报酬17000元,顾某仅给付6000元,余款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期满后高某多次催要未果,高某一纸诉状将顾某告上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朱莉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较小,有审前调结的可能。经与当事人沟通,双方都表示认可,但由于顾某整天在外面搞工程无法到庭。于是,朱莉约请县政协委员、县社工部副部长孙本梅一同前往顾某所在工地进行现场调解。
顾某看到高某带着众人前来,虽不知缘由,但还是招呼大家进屋坐。当得知来意后,顾某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脸色立刻拉了下来。“你居然带着法院的人找到工地上,故意出我丑是吧。”顾某显得有些愤怒。
眼看气氛就要紧张起来,朱莉急忙解释:“你不要有压力,我们今天来一方面是和你一起协商,另一方面是想了解你是否存在困难?”
“这段时间我把钱都投到工程上了,上家的工程款迟迟没有拨下来,我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真的没钱还你。”顾某解释道。
“我一等再等,拖到现在都没动静。”高某也一肚子委屈。
了解到顾某确实存在困难,孙本梅赶紧打圆场:“‘有钱钱交待,没钱话交待’,总拖着也不是个事,你对付款期限表个态,高某也再宽限一段时间,你们看行不行?”
考虑到今后双方可能还有合作共事的机会,高某爽快答应:“行吧,既然朱法官和孙部长都这么说了,今天我们就当着大家的面,白纸黑字写下来,也好让我吃颗‘定心丸’,要不然又是‘空头支票’随口一说,心里不踏实。”
“行,既然朱法官和孙部长够体恤,你够义气,我可以书面承诺待这批工程款下来一定付清。”顾某拍着胸脯说。
朱莉现场制作了调解笔录,顾某和高某在笔录上签名捺印后,两人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朱莉告知次日会制作好调解书并送达。这起劳务纠纷终于在审前得到有效化解。伍晓伟 张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