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立审执一体”破十年僵局
日期:11-07
□通讯员 王 亚 张海陵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这十多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近日,60多岁的承租户王先生在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调解室里紧紧攥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慨道。历经十多年的官司纠纷,其间两次起诉,反复申请强制执行,当事双方都疲惫不堪。为一次性解决纷争,海陵法院启动“立审执一体”机制,把即将立案、正在审理、过往纠纷全“打包”解决。
十年纠葛:从商铺到周转房,矛盾留了个“尾巴”
十多年前,王先生承租物业公司的商铺开设了一家KTV。开始几年双方合作顺畅,可从2011年起,由于租金上涨、经营不善、物业服务滞后等问题发生矛盾,进而升级为拖欠租金,直至多次对簿公堂。
官司打了十多年,2024年物业公司在商铺租赁案件中胜诉,当时商铺租期早已到期,但王先生拖着不搬设备,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早点腾出商铺,物业公司也怕再出波折,想着“先缓缓再说”,就给几间闲置的房屋让王先生临时存放设备,“先把商铺腾给我们,设备放周转房,后续再商量怎么处理”。王先生答应了,商铺顺利交还,可这几间周转房却成了新的矛盾伏笔——设备一放就是大半年,成了物业公司的一件“烦心事”。
审执联动:找准“两次执行”根源,不让矛盾“循环”
2025年,物业公司再次起诉,诉求是腾空存放设备的周转房,彻底收回房产。承办人先把之前的执行案卷和十年间的纠纷记录全找出来:“第一次执行留了‘设备存放’的尾巴,这次要是只腾空房间,设备没处去,涉及租金、赔偿的另案也还在审理当中,据说双方还有纠纷在申请立案,等于按下葫芦浮起瓢。”
执行承办人实地查看了房屋和设备,并分别与王先生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在交流中,承办人抓住问题的关键:王先生不是不愿腾临时房间,因经营不善,生意下滑,加之自身年龄增长,他已有心将房屋交付不再经营,但不满物业公司不念旧情,苦苦相逼,又因十多年苦心经营的心血已经融入案涉房屋,故以诉讼“争口气”。物业公司则因王先生拒不交房导致其与潜在租客的洽谈屡屡搁浅,造成了持续的经济损失,迫切希望收回房屋止损。
摸清“两次执行”的关联和双方的真实诉求,承办人迅速联络到审理双方租金、赔偿案件的法官和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庭外调解,把临时房间腾空、设备处理、租金结清、营业赔偿这些问题全放一块儿谈,一次性解决。
现场调解:腾空、租金、赔偿“一把下”,三天彻底“扫尾”
调解室里,一开始双方还是各执一词。物业公司提出:“必须先腾空房间,租金、赔偿案件接着打。”王先生则表示:“他们还在跟我打租金、赔偿官司,问题没解决,我不能腾房,我这儿还想着要申请立案呢。”
承办人按了按双方厚厚的案件卷宗对物业经理说道:“你们看,2024年物业给房间放设备,就是想好好解决问题,现在咱们把事儿做透。你们物业人面广,帮老王联系个便宜的仓储点,再找个搬运队,费用咱们商量着摊点,另外两个案件也好协商,争取问题一次性解决,你们也省事。”
承办人顿了顿,又转向王先生:“你3天内腾空临时房间,租金方面物业再让点,营业赔偿的事儿也别再揪着了,大家十多年合作是缘分,好聚好散,行不?”
这话打动了王先生:“我不是要故意为难,我就是气不过,租房子这么多年,多少有点情分。唉,我答应了。”物业经理也松了口:“只要能彻底收回房间,后续好管理,搬运费我们出一部分,租金也可以再减免一点。”当天双方全部诉讼案件达成调解协议,3日内按照调解协议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双方矛盾就此“清零”。事后,物业经理发来消息:“谢谢法院,十多年的‘心病’终于了了!”
“这案子化解的关键,是启用‘立审执一体’机制,从‘结案’到‘清案’,不留‘尾巴’。”海陵法院副院长李虹介绍道,“立审执一体”的核心不是“只办一件事”,而是“把所有相关的事一次办好”,不只是“结案”,更是“清案”。接下来,海陵法院将继续针对此类案件,进一步完善“立审执一体”机制,在首次执行时就提前预判后续矛盾,把可能的矛盾提前整合化解,让群众不用为同一件事反复跑法院,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