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 朱坚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11-04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朱坚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从权利转让给朱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朱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朱坚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朱坚
2025年11月4日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序号企业名称 本金欠息及费用 迟延履行金 保证人 抵押物
1江苏华冠建设744,868.34 665,316.40 2,814,401.01 马其华、胡旦华抵押物1:马其华名下位于宜城镇龙池路169
工程有限公司号的商业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825.67㎡;
抵押物2:马其华名下位于宜兴市宜城镇人民
北路电力配套综合楼的商业房地产。房产建
筑面积2520.81㎡。
备注:公告清单中债权金额数据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内部会计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025-57710664,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2号。
朱坚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338158088,住所地: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路258号159幢401室。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朱坚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