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1日清晨,细雨蒙蒙,一名被执行人家属专程来到扬中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交到工作人员手中,再三请求转交给派驻执行局的司法警察周良国。锦旗背后,是一段跨越二十余年、融汇法理与温情的执行故事。
时间回溯至2001年。被执行人虞某某因与江苏某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被扬中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由于当时虞某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转机出现在2024年。法院调查发现,虞某某退休后每月有6000余元退休金,遂依法参照镇江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月预留1000元基本生活费后,冻结其余工资收入用于执行。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5年初,虞某某因突发重病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长期住院治疗花费巨大,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其家属来到法院,请求多预留部分工资用于救治。
该案属于旧存终本案件,由终本管理组负责。周良国接手后,立即带队赴医院、社区实地走访,核实虞某某病情与家庭经济状况,并检索其涉案记录,确认其在二十年间已主动履行完毕其他案件,仅余本案未结,且在本次执行中一直积极配合。
查明实情后,周良国耐心安抚虞某某家属,指导其整理提交证明材料,并协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与同情,同意在每月预留1000元生活费基础上,再增加2500元作为治疗费用。
方案落实后,虞某某家属感激不已,特意制作锦旗致谢,并表示:“法院干警认真负责,法院执行既讲法律,也有人情,我们服!”扬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