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泗阳法院:以保促调,让纠纷止于庭前

日期:10-10
字号:
版面:第A02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期,泗阳县法院通过“诉前保全+审前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纠纷起,法院快速响应。王某通过某银行信用卡办理分期贷款,由甲公司提供购车代办及咨询服务,乙公司提供担保。王某购得车辆后,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甲、乙两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双方产生纠纷。

甲、乙两公司(均在外省)向泗阳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保全了涉案车辆。

泗阳县法院立案庭依托“保全+调解”处置机制,研判本案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综合运用保全强制与柔性调解,推动纠纷化解。

细沟通,多方主动协调。案件转为先行调解后,保全干警立即引导调解员向王某(人在外地)普法,释明征信风险;向甲、乙两公司分析诉讼周期长以及执行程序中的风险,缩小双方诉求差距。在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后,双方均表达出积极的调解意愿,保全干警、调解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搭建协商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保全干警针对两公司关于解封后王某不配合办理抵押登记以及王某关于从外地返回后车辆不能及时解封进而会“跑空趟”的顾虑,进行多轮调解及引导,灵活设计调解履行方案。

解堵点,双方满意息诉。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按照事先拟定的方案,调解员、保全干警、王某及两公司代表均按时到达车辆管理所,在两公司现场向调解员提交解除车辆查封的书面申请后,保全干警以最快的速度办理车辆解封手续,并现场指导双方执行调解方案,待车辆解除查封后,王某第一时间在车管所窗口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至此,困扰双方的堵点一次性消除,该案形成“查封—调解—解封—抵押—化解”闭环。

本案通过“以保促调”,充分发挥了诉前保全固定财产、联动调处促成和解的程序价值,将司法强制力有效转化为调解推动力,缩短解纷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最终推动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徐奔驰 徐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