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日期:09-24
事前绩效评估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编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抓手。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对省级部门单位做好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明确编制对象和范围。涉及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包括新设立、支持政策或支持方向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省级“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范围,除人员类和运转类的公用经费项目外,省级部门单位所有项目均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省级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均需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是明确编制主体和内容。按照“谁编制预算、谁编制绩效目标”原则,绩效目标由编制预算的单位负责编制。预算单位可参照《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完整规范编制绩效目标,编制重点为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三是明确审核流程和要求。各部门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在部门预算“二上”前,由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完成后,应逐级报送上级预算单位审核,最后由预算部门报送省财政厅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单位完善绩效目标和调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明确批复和公开要求。省财政厅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下达。预算部门和单位在批复预算、下达资金时,应将绩效目标分解批复下达。省级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做好绩效目标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向社会公开。 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