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映照司法服务暖心之光
日期:09-29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感谢信,信中“用心用情用法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字句,表达了对承办法官吴爱萍和法官助理刘阳林暖心服务的诚挚谢意。
2019年,被申请人蔡某骑电动自行车时不小心摔倒,致头部颅内出血,先后多次在泰州、上海等地医院治疗,但情况并未好转,至今仍处于神志昏迷状态。2021年被申请人蔡某被评定为肢体残疾一级,经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确认,2021年7月获得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人证。为保障被申请人蔡某的合法权益,其配偶张某某于2025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蔡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审理过程中,鉴于蔡某的特殊情况,吴爱萍主动作为,采用了一种特别的审理模式。她与刘阳林主动前往医院,与蔡某的主治医生进行谈话,了解到蔡某目前恢复可能性很小,从医学角度看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深入蔡某家中进行现场勘验,了解目前蔡某处于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状态,并与其家属沟通交流,了解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这一系列庭外细致扎实的工作,简化了原本可能烦琐的司法鉴定流程,为张某某省去了鉴定费用以及奔波劳顿,极大地缩短了审理时间。最终,法院判决蔡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某某为其监护人。
该案是海陵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未来,海陵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新路径,以更贴心、更务实的行动,用心用情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夏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