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发布 《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09-29
9月26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中英文双语《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报告(2020—2025)》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内容。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涵盖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碰撞、海事强制令、海事仲裁司法审查等多个领域,集中展示了南京海事法院在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中的实践成果与司法智慧。
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展示中国法治形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关键载体。据了解,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该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海商事案件1079件,审结863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总标的额超过52亿元人民币。其中,约10%的案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近70%的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充分体现了“东方经验”在海事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白皮书指出,案件呈现涉及地域广、类型多的特点,共涉及全球82个国家和地区,案件类型涉及59种海事案由。其中,传统海洋运输产业领域案件占比超过90%,同时,涉跨境电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案件增长明显。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化,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涉及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国家主权豁免等新法适用,以及国际平行诉讼、诉讼与仲裁程序衔接协调等问题,对审判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适用国际公约和域外法的情况日益普遍,多起案件涉及《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1974年雅典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院还通过多种方式成功查明域外法。
为应对挑战,南京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14项措施,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服务保障RCEP等多项举措,联合出台《关于深化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运物流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诉讼服务,制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工作规程》,探索电子送达,提高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效率;完善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并保障中外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相关案例获各方认可。
在一起中国籍与巴拿马籍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中,南京海事法院准确适用《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认定两船的避让义务,合理确定碰撞责任比例,中外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在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中,依法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确认未约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支持仲裁发挥解纷作用,优化海事仲裁事业发展环境。
此外,通过坚持精品审判,该院已有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案例库或被国际知名出版物收录,专业裁判吸引了20余起案件外方当事人主动选择该院诉讼。同时,该院积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承办专业学术会议,支持法官参与国际会议,并通过发布双语白皮书、录制英文节目等方式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南京海事法院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在法治轨道上护航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海洋权益保护新机制,打造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构建中国海事司法话语和叙事体系。南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