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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进路研究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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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3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状

(一)土地制度存在约束

中国自古以来将土地作为治国安民之要。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在激发农民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成效显著。但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推进,农户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矛盾凸显,形成“户均耕地不足十亩”的局面,耕地规模小、细碎化及权能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机械化作业与集约化管理。土地流转机制方面,尽管实施“三权”分置改革,但实践中仍面临多重制约,农民对承包权稳定性预期不足,流转信任度偏低;土地流转市场发育滞后,缺乏规范定价机制和交易平台,导致流转成本高、纠纷频发;社会资本受限于流转体系不完善和农业生产风险,投资意愿普遍较低。

(二)农业技术支撑不足

农业科技的投资水平与应用水平是决定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科技支撑不足与成果转化乏力的严峻挑战。尽管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已居世界前列,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仍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距,核心技术领域存在“卡脖子”风险。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率不高。2024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2%,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40%,科研与生产脱节、供给需求错配、重论文轻应用等问题突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薄弱,“最后一公里”技术传递受阻,加之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制约了先进技术的规模应用,最终影响农业现代化提质增速。

(三)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加剧,农村人口同步缩减。城市化加速导致乡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目前农村常住人口只占户籍人口的1/3左右,2/3左右的农村户籍人口已迁移进城。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对农村人口的虹吸效应仍较为显著,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凸显,农业生产效率下降,农田撂荒问题严重。加之受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转型影响,使农村老龄化、少子化程度高于城镇,生育观念转变及成本上升进一步抑制新生人口增长。人口总量负增长与劳动力流失,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人力制约瓶颈。

(四)组织化程度有待提升

小农户作为我国农业文明主体,仍是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关键支撑力量。当前农业现代化面临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困境,全国98%以上的小农户仍以户均不足10亩的规模经营着70%的耕地,约2.3亿小农户经营着70%的耕地,其分散化、碎片化的生产模式与现代农业集约化、标准化要求形成矛盾。传统种植模式主导下,农户对新技术的接受度以及资金等要素投入不足,难以对接现代生产要素。此外,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存在分配失衡、契约薄弱、风险共担缺失等问题,致使多数小农户仍游离于产业链边缘,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进路

(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资源,只有解决好农业发展的基本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首先,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创新,需在坚持集体所有制前提下,迭代升级“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产权制度并明晰权能边界。其次,要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和价格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再者,必须保障耕地基础性功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杜绝“非农化”“非粮化”倾向,通过目标考核和部门联动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稳定,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在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科技支撑不足与成果转化乏力的问题牵制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对此,要发挥利用农业新质生产力对农业现代化的赋能作用,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机械化和科技化。要做好农业科技成果的落实与应用。强化源头创新,整合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资源,加大关键领域基础研究投入。重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构建高水平自立自强体系,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农业劳动力结构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城市化加速的背景下,“谁来种地”不仅事关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和粮食安全,还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峻考验。需构建多元化乡村人才体系,以应对农村人口流失困境以及劳动力结构失衡问题。一是激活本土人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强化农技骨干专项培养,建立传统工匠信息;二是拓展回流通道,通过政策扶持、生态联结吸引新乡村能人与青年人才返乡;三是创新评价体系,构建以乡村振兴贡献为导向的差异化考核机制。通过多维度人才支撑,破解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力保障。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竞争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有效途径。第一,要巩固小农户主体地位,顺应“大国小农”国情强化其基础性作用,构建覆盖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规模化、专业化转型;第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视规范化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第三,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管理制度,增强集体统筹能力,协调要素资源,助推适度规模经营与小农户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