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机制探析

日期:09-05
字号:
版面:第T01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摘要:本文围绕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的融合机制展开分析,先剖析融合机制存在的问题,再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最后规划未来发展方向,形成“问题—建议—规划”的完整研究框架,为打破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两张皮”现象、构建协同高效的融合体系提供实践进路。

关键词:党建引领;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人事管理;融合机制

引 言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在运营中存在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脱节的情况——思政工作多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未能与人才成长深度结合,而人事管理侧重业务能力与绩效评估,忽视思想素养对人才发展的长期影响,导致“思想引导”与“人才管理”未能形成合力,制约国有企业治理效能的提升。在此背景下,探索党建引领下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的融合机制,既是落实党建引领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破解管理协同难题的现实需要。

一、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融合机制的组织架构不健全,未设立专门统筹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的部门或岗位,党建部门、思政工作部门与人事部门各自独立开展工作,职责划分中缺乏融合协作的明确条款,导致跨部门沟通协作缺乏制度支撑,融合工作难以系统性推进。

第二,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的目标衔接不足,思政工作多以思想教育、价值观传递为核心目标,人事管理侧重人才招聘、绩效评估、晋升激励等业务目标,二者在制定工作计划时未充分对接,目标体系缺乏协同性,无法形成“思想引导—人才发展”的联动效应[1]。

第三,融合工作的内容设计脱节,思政教育内容多围绕理论知识展开,未结合不同岗位人才的职业发展需求、能力提升方向设计针对性内容;人事管理在人才培养、考核评价中,未将思想素养、政治觉悟纳入核心评价维度,内容层面缺乏深度融合。

第四,融合机制的运行流程不规范,未制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人才招聘中思政考察的具体环节、员工晋升中思想表现的评估流程等,工作推进依赖部门间临时协调,流程随意性大,融合效率低下。

二、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机制的优化建议

第一,健全融合机制的组织架构,成立由党建部门牵头,思政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共同参与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责,同时在各部门内部设置融合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对接;制定跨部门协作章程,清晰界定各部门在融合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协作流程,为融合工作提供稳定的组织保障。

第二,加强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的目标衔接,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由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两部门共同研讨,将思政工作的思想引导目标与人事管理的人才发展目标相结合,例如将“提升职工政治素养”纳入人才培养总目标,将“践行企业价值观”融入绩效目标体系,形成协同一致的目标框架[2]。

第三,优化融合工作的内容设计,思政工作部门结合人事部门提供的岗位需求与人才发展规划,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职工设计差异化思政教育内容,如为管理岗职工增加“党建引领企业治理”专题课程,为技术岗职工开展“工匠精神与职业道德”教育;人事部门在人才考核评价中增设思想素养维度,将职工参与思政学习、践行党建要求的表现纳入考核指标,实现内容层面的深度融合。

第四,规范融合机制的运行流程,由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编制《融合工作操作手册》,明确各环节具体流程,如在人才招聘中设置“思政考察”专项环节,规定考察内容、方式与合格标准;在员工晋升中明确思想表现评估的具体步骤,包括部门推荐、思政部门审核、民主评议等,确保融合工作按标准化流程推进。

三、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机制的未来规划

为推动党建引领下思政工作与人事管理融合机制持续深化,后续可从体系完善、能力提升、生态构建等维度有序推进,例如推进融合场景的全周期覆盖建设,结合职工从入职到退休的职业生命周期,分阶段设计特色融合场景:新员工入职阶段开展“党建启蒙+职业导航”融合培训,帮助快速融入企业文化。此外,构建融合机制的协同发展生态,与同行业国有企业建立“融合资源共享联盟”,定期共享思政课程资源、人事管理工具、党建活动方案,同时将融合成效纳入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每3年进行一次机制整体升级,确保融合工作始终与企业战略、党建要求、职工需求同频共振。

结 语

未来,可进一步探索不同行业国有企业融合机制的差异化建设路径,以及研究数字化技术在融合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模式,以便为党建引领下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更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浩.思政工作助力国有企业组织人事管理、核心价值及作用剖析[J].东方企业文化,2024,(S2):103-105.

[2]刘姝.高校教师思政与人事人才工作一体推进研究[J].北京教育(高教),2023,(09):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