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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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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院墙倒塌引发邻里积怨 温情调解修复两家情谊

日期: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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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多亏法官耐心调解,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矛盾,也解开了我们两家三年的心结,真是太感谢了!”原被告双方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激动与释然。近日,邳州法院碾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两家人重拾和睦,让这场持续三年之久的争执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场意外,埋下矛盾种子

时间回溯到三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村民李某与王某两家多年的平静。当时,李某驾车途中突遇紧急情况,为躲避危险,车辆不慎撞向路边王某家的院墙。

事故发生后,王某第一时间找到李某协商,希望对方尽快修复院墙、恢复院落原貌。可没想到,双方在赔偿金额、修复标准等细节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某一气之下将李某的车辆扣押,随后自掏腰包雇工人、买材料,独自将倒塌的院墙修补完整。

这一“扣押”行为,也让双方矛盾彻底激化。李某认为王某扣车是“侵权”,多次上门索要车辆均被拒绝;王某则坚持“李某不赔院墙损失,就别想要回车子”。曾经互帮互助的邻里,彻底反目成仇。

诉至法庭,寻求公正解决

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两家人争执不断,矛盾始终没有化解。为拿回被扣押的车辆,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碾庄法庭,要求王某立即返还扣押的车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经过沟通后发现,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并非单纯的车辆扣押纠纷,而是源于交通事故后院墙损失的赔偿问题。如果简单地就车辆返还问题作出判决,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对立情绪,导致新的纠纷产生。

“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的矛盾。

法理相融,化解三年积怨

为了让调解更有针对性,承办法官分别与李某和王某进行了单独沟通,逐步引导双方正视问题。

面对急于“要回车”的李某,法官先耐心听取了他的诉求,随后话锋一转,直指问题核心:“你驾车撞塌王某家的院墙,这是明确的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有义务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现在要拿回车辆,首先得正视自己的过错,把王某的修墙损失补上。”

另一边,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法官耐心解释道:“李某未修复院墙确实不对,但你采取扣押车辆的方式维权并不合法,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本来是‘受害者’,要是因为扣车变成‘侵权方’,岂不是得不偿失?”

听到可能要承担责任,王某的情绪瞬间平静下来,“我当初就是气不过,以为扣车能迫使他赔钱,没想到这是违法的。”见王某认识到错误,法官趁机提出了调解方案:“李某赔偿你修墙的实际支出,你将车辆返还给他,大家各让一步,邻里情分也能回来。”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李某将4000元赔偿款交到王某手中,王某也立即返还了车辆。他们看着各自手中的赔偿款和车钥匙,两家人脸上的愁云渐渐散去,三年的积怨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冯卫宁 冯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