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爱护房屋,结果家具被狗咬得全是痕迹,要求赔偿还不乐意!”近日,靖江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租客因在租赁房屋内私自饲养宠物狗致家具损坏,最终被判决赔偿相应损失。
小帅在外地工作,便把老家的一套空置房屋出租给小美使用。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明确了小美在租房期间要保持室内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否则需按价赔偿。
然而租房期间,小帅却发现小美在屋里私自养了宠物狗。一开始,小美承诺会好好看管小狗,小帅便没让小美退租。可没想到,宠物狗的存在影响到了其他租户的休息,邻居们多次投诉。
小帅只好通过微信多次提醒小美,要么把狗送走,要么退租,坚决不允许在出租屋养狗。但小美既不愿送走狗,也不肯退租,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最后,小美再次承诺会把屋里卫生打扫干净,保证不损坏房内设施,如果小狗损坏物品,她也愿意赔偿,小帅这才同意继续出租。
房屋租赁到期后,小美表示不再续租,并将房屋交还给小帅。但因小帅人在外地,数日后才有空回家检查房屋情况。一开门,小帅傻眼了:房间内的床头柜、橱柜、床、床垫等家具上全是咬痕。小帅赶紧联系小美,要求她修复家具或赔偿。但二人并未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小帅选择向法院起诉,然而,小美经法院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美在租房期间私自饲养宠物狗,对宠物狗行为未加管束,导致宠物狗对租赁房屋内的家具物品造成不同程度损坏,且损坏情况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所致的正常磨损程度。因小美未能按约合理使用房屋内的物品和设施,法院最终判决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租户在租房时要仔细阅读并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要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从事可能影响房屋及设施的行为,比如私自饲养宠物。在租赁期间,要妥善保管房屋及屋内设施,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物品或设施损坏,需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靖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