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司法救助“及时雨”,持续追执终“回笼”

日期:09-01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职工工资的行政执行案件。该案中,六合法院不仅依法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更坚持“救助不代替执行”理念,持续深挖财产线索、强化多方协调,最终成功执行到位案款9.81万元,实现了司法救助资金的良性“回笼”。

2023年初,残疾人职工张某夫妇因某服装厂长期拖欠工资,向六合区人社局投诉。经调查,该厂确已停产,负责人金某承认因经营困难未支付工资。区人社局先后向该厂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支付张某夫妇2022年度工资4.5万元及其他18名职工2022年12月份工资共计5.61万元。因金某逾期未履行,2024年初,区人社局向六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员朱曙光承办。经查控发现,该服装厂已停业,其负责人金某不幸去世,厂区及个人名下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考虑到张某夫妇均为残疾人,年龄偏大且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他涉案职工也多为年龄较大、无固定工作的务工人员,2025年春节前,六合法院依据张某等20名职工的申请,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核通过,为张某发放救助金4.5万元,为其他职工发放5.318万元,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并非案件的终点。执行员朱曙光持续排查财产线索,多次赴企业注册地、经营地实地走访,最终查明该厂属普通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原法定代表人金某去世后,另一合伙人刘某应依法承担偿付义务。法院据此裁定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

初期,刘某拒不配合执行,甚至拒接电话。面对其消极应对,六合法院果断出击,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并继续查找其他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刘某下落,最终当场送达追加执行通知书,并耐心向刘某释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同时,六合法院与区人社局联动核实,确认该厂不存在其他重大职工债权,彻底打消刘某顾虑。近日,刘某将全部案款98180元主动汇入法院账户。

至此,该笔司法救助金实现完整“回笼”,重新纳入司法救助资金池,可用于后续救助项目,真正发挥出“发放—回笼—再利用”机制的良性循环作用。

该案是六合法院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创新司法救助与执行联动机制的一个缩影,既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也彰显了执行的力度。下一步,六合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完善司法救助与执行协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汤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