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图标上标了6元购1.25升可乐,我下单后却只收到了330毫升的可乐,实属欺诈,我不能原谅。”原告张某气愤地说。“原告下单的是6元330毫升的小可乐,他恶意诉讼索赔506元,实在不公平!我们没有错!”被告某餐饮店代表说。
今年8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翼的调解室内,一起通过外卖方式购买可乐引发的纠纷正在上演。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空气中仿佛能擦出火花。原告张某在某宝App上支付6元下单购买了某餐饮店的一瓶可乐,但收到货时,发现竟然只有330毫升,而不是商品页面上显示的1.25升。被告客服承认给张某的可乐是330毫升的,并表示原告实付6元就只能得到330毫升的小瓶可乐,1.25升的大瓶可乐要付12元。张某称,可乐商品页面上写的是1.25升,却发330毫升的,其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申请退款被拒后,张某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其购买可乐的货款6元钱,并赔偿500元。
调解员张翼对此案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被告的产品宣传页面上并列了“330毫升易拉罐可乐”和“1.25L塑料大瓶装可乐”两种产品,产品名称标明可乐(1.25L),规格选项标注“6元起”。张翼分别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告知被告其商品页面在可乐名称后仅标注1.25升,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认为1.25升的可乐为6元。调解员告知张某,被告的页面已经标明了“6元起”,并且为330毫升和1.25升两种规格,其在选规格时也存在没有仔细查看不同容量、不同价格的情况,属于审查不仔细。
经过耐心细致的分析,原告被告均心服口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向张某退还了货款并赔偿了诉讼成本支出共计100元,同时向张某表达歉意,表示将接受调解员的建议,对产品页面进行更新,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一起因外卖引发的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天时间。王 娜 周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