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研究

日期:08-20
字号:
版面:第T04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全球性产业范式转换与科技代际跃迁的交互驱动下,数字经济以其数据要素的核心禀赋与数字智能技术的系统支撑,正深度融入并重塑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架构。新质生产力作为指向未来的先进生产力范式,其本质特征在于依托科技创新引致的要素组合方式重构与生产效率的范式级跃迁。推动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形成深度协同,不仅是纾解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压力的关键路径,更是构筑高质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系统的根本所在。

一、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的内在机理

(一)要素重构:推动生产要素的质效升级

数字经济凭借对生产要素的系统性范式重构,奠定了新质生产力跃迁的要素基础。于劳动维度,数字技术驱动劳动者技能体系的代际更迭,促生具备数字素养与认知能力的复合型劳动主体,实现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由体能主导向智能协同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范式转换;于资本维度,数字技术加速资本形态的数字化蜕变,催生数字金融、智能资本配置等新兴范式,显著提升了资本配置的帕累托效率及其跨时空流动性;于数据维度,数据作为范式级生产要素,其非竞用性与可无限复制的独特禀赋,有效消解了传统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刚性约束。

(二)效率变革:重塑生产组织与运营模式

数字经济经由对生产组织范式与运营流程的系统性优化,驱动生产效率实现范式级跃迁。在纵向维度,数字技术赋能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治理,依托泛在感知网络与智能生产系统等集成平台,促成生产设备、工艺节点及供应链体系的实时互联与智能协同,显著消弭生产过程中的非效率损耗与资源冗余;在横向维度,数字经济引致生产组织形态向去科层化与弹性化演进,传统科层制结构加速向网络化、模块化架构转型,赋能企业敏捷响应市场动态需求,实现离散型定制化生产,从而根本性提升生产系统的环境适应性与动态调适能力。

(三)结构优化:促进产业体系的转型升级

数字经济经由驱动产业深度融合与范式级业态创新,引致产业结构向高阶化与智能化演进。在产业间融合维度,数字技术解构传统三次产业边界,赋能农业数字化转型、工业智能化跃迁、服务业数字化创生,催生“数字+”主导的新兴业态范式;在产业内升级维度,数字经济牵引产业链向价值高阶化环节延伸,依托数据赋能的研发设计革新与品牌价值重构,实现全球价值链位势的系统性提升;在产业生态构建维度,数字平台架构作为产业生态中枢,统摄产业链上下游要素资源,构筑协同创新与价值共生的生态系统,从而整体性强化产业竞争力。

二、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的现实挑战

(一)数字鸿沟制约赋能的普惠性

数字鸿沟集中体现为区域间、群体间及产业间在数字基础设施覆盖、技术应用深度与数字能力水平上的显著差异,这种不均衡状态直接制约了数字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效果。具体而言:在区域层面,东部与中西部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的部署密度与应用水平差距明显,阻碍了数字技术向欠发达区域的扩散效率;在产业层面,传统制造业在拥抱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时,常遭遇技术改造壁垒与专业人才匮乏,其数字化融合程度远低于新兴产业对数字红利的快速吸纳能力。

(二)数据治理体系尚未完善

当前,数据治理面临三大核心挑战:权属界定模糊、安全保障薄弱、流通机制不畅。具体而言:在数据权属层面,由于数据从产生到应用的各环节涉及多重主体,而关于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则尚不清晰,阻碍了数据要素市场的有效运转;在数据安全层面,数据泄露与滥用风险频发,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与促进数据利用之间建立有效平衡成为关键难题,这直接限制了数据要素的高效流转;在数据流通层面,部门间、企业间的数据壁垒依然显著,“数据孤岛”现象普遍,制约了数据的规模化整合与深度价值开发。

(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是数字经济有效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支撑。当前,我国在若干关键数字技术领域仍面临受制于人的瓶颈,限制了其潜能的充分释放。具体表现在:在基础软件层面,操作系统与工业设计软件等领域主要由国外厂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国内自主开发的产品在系统稳定性与生态兼容性方面尚存提升空间;在核心硬件层面,高精度半导体器件、高端传感器等关键组件存在深度依赖进口的情况,对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构成挑战。

(四)制度环境与政策体系有待健全

完善的制度环境与政策体系,是保障数字经济有效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支撑。当前,相关制度建设的步伐滞后于技术创新与产业实践的快速发展。具体而言:在法律法规层面,适应数字经济新兴业态与创新模式的法律规制尚存供给不足,例如在平台经济治理、算法责任界定等领域缺乏清晰规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营主体的创新动能;在标准体系层面,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要素流通等关键领域的标准存在碎片化现象,阻碍了跨领域技术协同与产业的规模化整合。

三、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的优化路径

(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弥合数字鸿沟

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与空间均衡布局,促进5G网络、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新一代基础设施向中西部及乡村区域延伸覆盖,以弥合区域性数字鸿沟。实施“数字普惠”专项计划,聚焦老年群体、低收入人群等开展数字能力建设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应用水平,增强数字经济赋能的包容性基础。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传统物理基础设施的系统集成与协同演进,重点发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型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体系的智能化程度与综合运行效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构筑坚实的硬件支撑体系。

(二)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释放数据价值

深化数据要素市场改革,首先在于明晰数据权属界定规则,构建完善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推动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的结构性分离与制度化实现。其次,需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数据流通治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性安排,在严格保障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数据跨组织、跨地域、跨行业的有效流通与共享。最后,着力优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支持数据交易平台、专业服务商等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规范数据交易秩序,探索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机制,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效能。

(三)强化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突破技术瓶颈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在于强化对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的资源投入,重点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着力突破发展的核心技术瓶颈。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经营主体开展实质性协同,促进技术创新方向与产业实际需求形成精准耦合,加速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机制,强化对数字领域创新成果的法律保障,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能力的创新引领型企业,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构筑坚实的技术根基。

(四)加强制度保障与政策协同,优化发展环境

加速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重点健全平台经济运行规范、算法治理框架及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明晰经营主体权责边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系统构建数字经济标准体系,推进数字技术、产品与服务等关键领域标准的研制及其国际化接轨,提升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水平。深化政策协同与统筹效能,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数字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着力破解政策协调障碍,凝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同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