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江苏告别高速公路“天价救援费”
日期:08-12
本报讯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抛锚或发生事故,等待拖车时除了焦虑,往往还担心“天价救援费”。这样的烦恼即将在江苏成为历史。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凡在江苏省内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车辆,救援所需的拖车和吊车服务,将一律免收费用。
拖车费和吊车费,是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中的两项核心费用。记者查询发现,按照2019年江苏制定的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拖车费的基价按车型从200元/车次到350元/车次不等,根据拖车里程,再加收每公里5元到20元作业费。一般来说,清拖一次的费用从两三百元到七八百元不等。吊车费的基价从600元到1000元不等。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大量作业被“外包”给社会救援机构,使得吊车费成为“天价救援费”的重灾区。
为确保“免费”政策顺利惠及群众,江苏新政规定,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救援服务,将由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兜底”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执行者主要是各运营单位组建的、具备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清障救援机构应遵循安全、高效、规范、就近的原则,将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则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在救援力量紧张时,运营单位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参与,但无须车主支付拖车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拖车和吊车这两项高速公路核心救援服务的费用,对于车辆抢修、货物驳载、转运、保管等后续产生的劳务性服务,仍实行市场调节价,需要车主与服务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车主有权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服务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或阻拦车主选择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此外,在普通公路或城市道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需要救援的,相关服务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救援方协商确定。(杨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