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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推进法治建设以更好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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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8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进法治建设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需立足国情、聚焦需求,从法律体系完善、公权力规范、新兴领域治理、基层法治深化、法治文化培育及全球规则参与等维度系统发力,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动态转化。

一、构建系统化、前瞻性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的“总框架”,其完善程度直接决定现代化进程的制度支撑力。中国式现代化涵盖经济转型、社会公平、生态保护等多领域,须构建覆盖全面、逻辑严密、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从时间维度而言,要立足国情与时代需求,强化立法的前瞻性与系统性。针对数字经济、绿色转型等新兴领域的治理空白,须提前布局法律规则,避免“先发展后治理”的被动局面;针对传统领域(如市场监管、劳动权益)的制度短板,需通过“立改废释”动态机制优化规则边界与适用标准,确保法律体系与实践需求同频共振。从空间维度而言,要注重区域与地方的立法探索,通过协同立法机制解决跨行政区划治理难题(如流域生态保护),通过特别立法权试点(如特定经济区)赋予地方制度创新空间,形成“中央统筹、地方创新”的立法格局。这一过程不仅需要立法机关的科学规划,更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技术变革保持动态适配,最终实现法律体系的“全周期管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稳定、高效的制度保障。

二、规范公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

公权力的规范运行是现代化治理的核心命题,其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治理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须通过法律手段明确权责边界,将“放管服”改革、权力清单制度等治理理念转化为刚性规则,避免“越位”“缺位”现象。同时,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以法律形式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降低治理成本、增强政策透明度与执行公信力。例如,通过完善行政程序法、监察法等,确保公职人员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减少权力滥用对社会公平的侵蚀。此外,法律须主动回应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需求,推动政府职能与市场活力的协同——既要通过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又要通过放权激发创新动能,最终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良性互动,为现代化提供稳定、高效的治理环境。

三、回应新兴领域挑战,完善制度供给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数字经济、绿色转型、科技伦理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其健康发展高度依赖法治的前瞻性引导。法律须在“事后规制”与“事前引导”间找到平衡,既释放创新活力,又防范系统性风险。以数字经济为例,需构建数据治理的法律框架,明确数据产权归属、流通规则与安全边界,推动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释放,同时避免隐私泄露与资本垄断;以绿色转型为例,需将“双碳”目标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生态环境责任制度强化企业绿色义务,倒逼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这些新兴领域的制度创新,本质上是法治对现代化实践的“预判与适配”——通过法律规则的动态调整,为技术变革、产业迭代提供明确指引,确保创新始终服务于社会福祉与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技术向善”与“治理向新”的协同。

四、深化基层法治实践,夯实治理根基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其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落地效果。需将基层治理经验(如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矛盾化解、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法治化转型。通过法律明确基层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减少经验依赖与主观裁量,提升治理的精准性与稳定性。例如,针对城乡差异、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规范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如教育、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同时,结合数字化技术构建基层法治实践的支撑体系——利用大数据分析社会矛盾趋势,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法律咨询与调解,使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这种“规则驱动”的治理模式,既能降低基层治理成本,又能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的现代化治理目标。

五、培育全民法治意识,筑牢社会共识

法治建设不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文化的塑造。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如共同富裕、社会公平)需要社会共识的支撑,而法治文化是凝聚共识的核心纽带。通过常态化普法教育,普及与民生、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规则),提升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与参与意愿;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如公平司法、权益维护的实践),增强社会对法律权威的敬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法治文化不仅影响个体行为选择,更塑造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当“公平”“正义”成为普遍认知,现代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矛盾化解将更高效。这种文化共识的培育,是法治从“制度工具”向“治理内核”转变的关键,为现代化提供“软性支撑”。

六、参与全球治理,输出制度智慧

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国内发展,更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其国际影响力需通过法治建设的全球参与实现。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如国际经贸、数字治理),提升国内法治体系的开放性与兼容性,增强对全球资源与合作的制度吸引力;同时,将中国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如“共商共建共享”)融入国际规则制定,通过法治合作平台(如“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输出制度智慧,扩大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这种参与不仅是规则的“引进来”,更是理念的“走出去”——通过法治互鉴,推动全球治理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塑造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为中国式现代化争取更广阔的外部空间。

结 语

法治建设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构建“系统化、动态化、适配化”的制度体系,既为治理提供稳定性保障,又通过规则创新激发发展动能。从法律体系完善到权力规范,从新兴领域引导到基层实践深化,从法治文化培育到全球规则参与,各环节的协同推进将法治的刚性约束与改革的创新活力结合,最终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