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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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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视域下家庭的社会性本质及其当代启示

日期: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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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3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摘要:本文聚焦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中“家庭的社会性本质”这一核心观点,通过梳理其理论渊源、核心内涵及批判性分析,结合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现实语境,探讨家庭作为社会关系缩影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研究发现,家庭的社会性本质在历史演进、社会结构互动及异化批判中具有丰富内涵,为理解现代家庭功能转型、构建新型家庭伦理提供了重要理论工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建设具有现实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社会关系

引 言

在社会转型加速的当下,家庭领域面临性别不平等、代际关系重构、家风伦理变迁等诸多挑战。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深刻揭示了家庭的社会性本质,指出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其存在与演进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这一观点为理解家庭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定位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本文从家庭作为社会关系载体、历史演进中的社会属性、与社会结构的互动机制三方面,阐释家庭社会性本质的核心内涵,并结合当代中国家庭政策实践,探讨其现实启示。

一、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家庭本质探寻

(一)家庭社会性本质的三重样态

作为社会关系载体的家庭形态,家庭自诞生起便是社会关系的历史承载者:原始社会承担全部社会职能,封建社会以土地依附关系构建家长制,资本主义社会因社会化大生产演变为劳动力再生产单元。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家庭内缘关系,实质是社会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微观投射。

(二)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的理论建构

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对黑格尔伦理实体论的批判性超越。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家庭是伦理精神的最初形态”,强调以“爱”为核心的伦理中介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其唯心主义本质,将家庭本质锚定在社会物质生产基础上,指出家庭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关系集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构建的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的辩证关系理论,为解析家庭双重属性提供了科学范式。物质生产决定家庭的经济基础与组织形式,如原始社会的群婚制、私有制社会的专偶制;人类自身生产通过亲属制度、伦理规范反作用于社会结构,典型表现为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型。这种双向互动理论揭示了家庭既是自然血缘载体,更是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凝结体的本质属性。二、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当代研究意义

(一)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与家庭建设的学理创新

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当代研究,首先在于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系统性丰富。从理论渊源看,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继承古希腊家庭思想、德国古典哲学婚姻伦理及空想社会主义家庭构想,将家庭视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揭示了家庭本质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在关联。这一理论框架为当代学者提供了穿透性的分析工具——如扶艳梅在研究中指出,家庭作为“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细胞”,其形态演变(从群婚制到专偶制)始终与生产力发展同步,这一论断为理解现代家庭结构变迁(如核心家庭普及、单亲家庭增多)提供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范式。当代研究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将家庭置于“两种生产理论”(物质生产与人自身生产)的框架中,既论证了家庭在人口再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家庭功能的异化(如婚姻功利化、亲子关系物质化),从而在理论层面填补了现代家庭研究中“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分析维度的空白。

从学科交叉视角看,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突破了传统社会学、伦理学的单一维度,构建了跨学科的理论坐标系。孙天在研究中提到,马克思恩格斯对家庭政治功能的剖析(如父权制家庭与私有制的共生关系),为当代政治学研究提供了“家庭—国家”关系的分析模型;而对家庭情感功能异化的批判(如资本主义下“金钱关系取代亲情纽带”),则为伦理学领域重构家庭道德规范提供了理论基点。这种多维度的理论建构,使得当代学者能够在数字化、市场化背景下重新审视家庭价值,研究者可借助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中的“劳动异化”理论,分析现代职场压力对家庭情感联结的破坏,进而提出“家庭友好型社会政策”的理论依据。

(二)破解当代家庭困境与引领社会建设实践

在实践层面,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为解决中国转型期家庭问题提供了精准的方法论指导。当前中国家庭面临多重挑战:离婚率攀升、老龄化加剧、“天价彩礼”等传统陋习复现,而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中的“平等家庭关系”理论直指问题核心。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夫妻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一观点为当代婚姻立法(如民法典婚姻编中“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等条款)提供了价值支撑。同时,针对农村“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问题,马克思主义家庭观中“家庭教育社会化”的构想(如恩格斯提出“儿童抚养成为公共事业”),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乡村教育资源均衡化提供了实践路径。

马克思主义家庭观对妇女解放的理论阐释,更成为当代性别平等实践的思想引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强调“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是重返公共劳动领域”,这一论断在当代中国表现为对女性职场权益的保障需求。当前,尽管女性劳动参与率较高,但“隐性性别歧视”(如生育歧视、职业天花板)仍普遍存在,而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指导下的性别理论,推动了“家庭—职场”双重支持体系的构建。一方面,通过批判资本主义家庭中“妻子作为家庭女仆”的异化状态,为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如社区托育、共享厨房)提供理论支持;另一方面,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呼吁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促使政策层面强化女性教育权、就业权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的性别平等条款)。

(三)培育优良家风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家庭建设

马克思主义家庭观对家庭美德的强调,为新时代家风建设提供了价值坐标。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家庭中“亲情关系被金钱腐蚀”,主张以“爱情、责任、奉献”为核心构建家庭伦理。这一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的美德相契合,形成了兼具理论深度与文化根基的家风建设体系。扶艳梅指出,当代家庭伦理建设需将马克思主义“权利义务统一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例如在反对“啃老”现象时,既强调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又倡导代际间的情感支持与平等沟通,避免将家庭关系异化为“经济交易”。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当代价值更体现为“家庭—国家—社会”的协同发展理念。孙天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正是对马克思主义家庭教育观的时代发展——通过将家庭教育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既回应了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家庭教育异化的批判,又结合中国实际构建了“立德树人”的家庭培育模式。这种将家庭建设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相联结的思路,使得马克思主义家庭观在当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纽带——从脱贫攻坚中“扶志扶智”的家庭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家风文明”的实践推广,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正以其科学性与实践性,引领中国家庭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辩证统一,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鲜活的家庭建设范例。

三、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对家庭建设的实践路径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为家庭建设提供了关键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更为家庭建设明确了方向。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积极探寻符合时代需求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家庭建设路径,不仅能推动家庭和谐发展,更对国家进步与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以社会属性为根基,构建平等家庭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对于实现性别平等的重要性。在当代中国,为保障女性权益,推动性别平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为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确保女性在就业、教育、社会参与等方面免受歧视。

为进一步减轻女性家庭负担,让女性能够更加从容地参与社会活动,我国大力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一方面,积极发展托育服务,通过建设公立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供给等方式,为家庭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托育选择,解决家长在孩子照护方面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在内的全方位养老服务,让女性在照顾老人方面的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各地积极推动女性就业平等,通过政策引导、职业培训等方式,提升女性的就业竞争力,拓宽女性的就业渠道,为女性创造更多公平的就业机会,助力女性实现经济独立。

(二)代际关系的现代转型

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家庭在养老和育儿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同时社会也应给予相应支持。在当代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规模小型化等。为应对这些挑战,实现代际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国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社区—社会”协同的养老模式。

这种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在情感赡养方面的独特优势,鼓励子女关心关爱老人,传承“孝道”文化,让老人在家庭中感受到温暖与亲情。同时,社区充分整合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则通过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等方式,为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持。

(三)弘扬家庭伦理的社会价值,推动家风建设

传统伦理的创造性转化: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家国同构”思想,这一思想深刻体现了家庭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在当代社会,我们应批判继承这一思想,将“齐家”与“治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家风故事宣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挖掘和传播“勤俭持家”“诚信为本”等传统家庭美德。

这些活动以生动鲜活的形式,将传统美德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深刻领悟传统美德的内涵和价值,进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例如,在“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中,各地涌现出了许多感人至深的家庭故事,有的家庭传承了几代人的尊老爱幼传统,有的家庭秉持着诚实守信的家风经营生意,这些故事通过媒体报道、社区宣传等渠道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激发了更多家庭学习和效仿的热情,形成了家庭伦理与社会公德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新型家庭伦理的构建:在新时代,我们应积极倡导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引导青年树立“情感与责任并重”的观念,让他们明白婚姻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学校、社区和家庭应共同发力,通过举办婚恋讲座、主题班会、家庭讨论等活动,为青年提供正确的婚恋指导。

家庭在个人道德养成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培养家国情怀”的责任,充分体现了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的社会性功能。家长应注重言传身教,从小培养孩子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如,家长可以带领孩子参与公益活动,让孩子在实践中体会帮助他人的快乐,培养孩子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还可以通过讲述革命先辈的故事,激发孩子的爱国情怀,让孩子明白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从而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完善家庭政策,强化社会支持体系

借鉴“家庭功能社会化”构想,我国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完善,以更好地覆盖家庭需求。在生育政策方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鼓励生育,国家实施了“三孩”配套政策,包括发放生育补贴,减轻家庭生育的经济压力;加大托育机构建设力度,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解决家长的托育难题。在教育领域,不断推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在医疗方面,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家庭成员在面对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社区家庭服务中心作为家庭功能公共化拓展的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家庭成员缓解压力、解决心理问题;组织亲子活动,增进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在法律与政策的协同发力下,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离婚冷静期制度,给夫妻双方提供了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的稳定;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税收优惠、住房保障等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和留守家庭更多支持。

对于多子女家庭,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在住房方面,提供保障性住房或购房优惠政策,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对于留守家庭,加强对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关爱和帮扶,组织志愿者定期走访,提供生活帮助和心理慰藉;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兴趣培养等服务,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促进家庭的稳定与发展,体现社会对家庭再生产的全方位支持。

结 语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社会性本质的论述,为我们理解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深刻的理论依据,构建起“历史—社会—伦理”三维分析框架。在这一框架下,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家庭与社会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紧密联系。当代中国在家庭建设进程中,必须牢牢立足家庭的社会属性这一本质特征。

一方面,充分尊重家庭作为情感共同体的自然属性,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需求,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让家庭成为人们心灵的避风港。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家庭作为社会关系载体的功能,通过制度创新、伦理建设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积极构建既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又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本质的新型家庭模式。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与时俱进的发展,更是我国在应对社会转型挑战、实现家庭治理与国家治理有机联动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构建平等家庭关系,保障女性权益,促进代际和谐,让家庭成为平等与关爱的港湾;弘扬家庭伦理的社会价值,传承和创新传统美德,培育新型家庭伦理,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完善家庭政策和强化社会支持体系,为家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全方位的社会支持。通过这些举措,一个个家庭将汇聚成推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实现家庭幸福与国家繁荣的同频共振,让家庭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引用文献

[1] 《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J],《奋斗》2025,(03)。

[2] 蒋永杰、裘梧《马克思恩格斯家庭思想及其守正发展》[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4,23(11)。

[3] 扶艳梅《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24。

[4] 高呐呐《恩格斯的家庭思想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23。

[5] 卢俊平《马克思恩格斯的家庭思想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22。

[6] 习近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J],《前进论坛》2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