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与卜瑞庆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8-01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卜瑞庆(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截至2025年5月31日本息,之后利息也一并转让)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该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转让方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序号借款人 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编号 担保人(含抵质押人)担保合同编号
1泗洪光发彩印 150222038C14043001保证人:黄松光、李跃玲 2013年洪高保字第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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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泗洪第一街金润 2015年洪借字363184439号保证人:泗洪金润福超级购 2015年洪高保字第363184439-1、
福百货有限公司物有限公司、潘敏俊、郑玉 2015年洪高保字第363184439-2、
抵押人:江苏大山房地产开 2015年洪高抵字第363184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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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天然园米面 2015年宿国内贴协字保证人:潘山大、陈秋梅、 2014年洪高保字第304846119-1、
实业有限公司 304846119-1号潘敏俊、郑玉 2014年洪高保字第304846119-2、
抵押人:江苏大山房地产 2014年洪高抵字第304846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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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卜瑞庆
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