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基础性的经济社会关系,其结构变迁直接决定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质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一重大论断,从战略层面确立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乡关系领域突出表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推动城乡产业深度融合、城乡要素自由流通、城乡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等措施,不仅能够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困境,更可在物质基础夯实、发展权利平等、精神文化共富、生态价值转换等维度实现系统性突破,最终形成“城乡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然而,现阶段城乡融合发展仍然面临要素市场分割、公共资源配置失衡、产业协同效能不足等发展障碍,亟须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来破除发展壁垒,把握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的战略机遇期。
一、以乡村产业发展筑牢城乡融合发展的物质基础
步入新征程,我国乡村振兴的目标已然从传统的农业大国转向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强国,这也对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即推动其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升级。这一转型不仅仅局限于生产方式领域,更涵盖了产业链构建优化、产业业态融合互促、生态绿色发展等方面。
首先,推动乡村产业链条向高端化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协同效应,构建系统全面的农业农村全产业链发展体系。一是通过高端产业链延伸破除低端锁定困境。依托产业生态重构、制度创新保障、市场需求牵引等手段,因地制宜深化“一链一策”精准服务,推动产业集群向新而行。二是通过高端供应链打造解决资源流通载体效能低的困境。科学评估流通损耗、成本结构、枢纽布局等问题,根据具体行业特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地改进供应链各环节的效率、成本和韧性。三是通过高端价值链提升克服价值增值困境。通过优化价值分配机制、强化价值提升服务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依托全球化和数字化赋能,实现高端价值链的跃迁式发展,从而有效突破价值增值困境。
其次,推动乡村产业业态融合向多元化发展。当前,农村地区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重组的趋势愈发明显,在打破传统农业单一生产模式、拓宽乡村产业发展渠道的同时,也为农民创造了大量非农就业机会。一方面,要以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乡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乡村产业的功能拓展,加快农业与文旅、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完整包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市场服务业”的产业集群,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乡土资源潜力,扎实做好“土特产”文章。通过系统梳理地域文化特色、自然资源禀赋等独特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动特色资源向特色产业转化。重点培育特色种养、传统食品加工、非遗手工艺、乡村旅游等产业板块,构建具有地域标识度的乡村特色产业体系。
最后,推动乡村产业前景向绿色化发展。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双重驱动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已然成为助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一方面,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废弃物资源化、绿色能源普遍化协同发展,促进智慧农业的形成。另一方面,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规模化的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通过集约化的管理经营和社会化的服务培训,提升绿色产业的推广程度和经济可行性。
二、以新型城镇化建设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要素壁垒
城乡要素的自由流通是融合发展的关键所在,但目前仍然受到户籍、土地、资本等方面的因素阻滞,需要通过系统性改革破除要素壁垒,构建城乡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到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8.3%,两者之间的差距正是改革的潜力所在。应有序降低大、中、小城市的落户门槛,努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迁移人口落户的便捷化程度,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逐步实现由以往传统的户口登记制度向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转变。
其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但是目前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仍然存在显著差距,且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的体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体系,在确保顶层设计科学性和财政投入充足性的基础之上,充分调动市场、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发挥增效作用。
最后,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在新型城镇化条件下,严格按照区域经济的发展现状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空间布局品质化发展。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在明确城乡功能分区的前提下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策略,依托都市圈、城市群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平衡生产要素在城市过密,在农村过疏的问题,以此来促进周边中小城市和县、乡、村的协同发展,实现资源高效流动与价值最大化。围绕存量用地规划,重点在于转变土地开发利用理念,对于城市而言应激活低效建设用地,对于农村而言应释放闲置土地资源,推动城乡用地实现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提质”的转变。围绕交通网络规划,应着力完善交通服务网络、提升交通服务质量,重点打造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和物联网络下沉覆盖项目,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发力,补齐农村地区的交通短板,打通城乡融合的“最后一公里”。
三、以高质量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创新格局
基层治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党建引领、数字赋能、“三治”融合以及依托县域的纽带作用,统筹城乡资源配置、激活发展内生动力、维系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加强功能型党组织建设。功能型党组织建设是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其核心在于突破传统的组织架构,以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牵引,将党组织嵌入产业链、服务链、治理链等关键领域,以此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同频共振。这种创新模式不仅丰富了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更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功能型党组织建设应着力打造“党建+”赋能模式,精准定位“党建+”切入点,围绕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立体式的党建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领导力,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其次,提升数字化基层治理水平。数字化基层治理是科技快速发展时代背景的典型映射,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合理运用有助于补强传统治理方式的短板,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拓宽数字稳控触角、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一方面要坚持系统观念,数字化基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多维要素和复杂关系网络,需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通过顶层设计、机制匹配以及先进数字技术的引入强化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联动效应。另一方面要提升群体数字素养,通过教育体系嵌入、政策制度保障以及数字化服务普及等措施构建多层次、全周期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
再次,推进“三治”融合体系有效运行。“三治”融合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是党领导下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一是要以基层自治为核心支撑。城乡基层自治强调居民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整合城乡传统治理资源重构社区共同体,激发城乡居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政府、社会、居民多元协同共治。二是要以基层法治为关键保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基层法治体系,完善城乡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三是要以基层德治为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德治在基层治理中的融合创新作用和情感联结功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城乡基层的公序良俗、传统美德有机结合。
最后,充分发挥县域治理的纽带作用。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环节,也是连结城乡发展的重要纽带,县域既在空间维度上搭建了城乡共同发展的桥梁,也在价值维度上成为农村和城市生活方式相互适应和转换的中转站。在治理实践中,应明确县域治理向下实现政策落地,向上反馈基层诉求的“双向传导”功能定位,有效发挥县域在国土面积和人口上的体量优势,以及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的激活内需潜力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擎作用。同时,应在遵循城乡基本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关注县域经济发展的特定因素,依照县域的资源禀赋、人才储备、技术条件等现实发展状况,充分挖掘治理资源,着力打造基层治理的改革试点,拓展县域与基层治理多维度的链接方式,以此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作者简介:盛雨潇,中共海门区委党校讲师、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