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方言“是”的用法及其语法化考察
日期:07-25
摘要:随着方言的发展,赣方言在语法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也引起了学界和业界的众多关注。抚州方言作为赣方言抚广片的代表之一,具有赣方言的共同特点。抚州方言的“是”可作多种词类使用,最常见的有动词、语气词以及话题标记等。本研究旨在探讨抚州方言“是”的用法,并分析其语法化历程。基于现代汉语和赣方言的基本理论,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对方言“是”的分析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
关键词:抚州方言;是;动词;语气词;话题标记;语法化
引 言
世界上所有充分发展的民族,都具有供民族发展、交流所使用的语言,即民族共同语。不同地区还具有各自地区所通用的语言,这些语言和民族共同语基本相同,但是在语音、词汇、用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即所谓的方言。方言是民族共同语在地域上的变体,所有的国家都具有方言。汉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广泛地应用在新闻广播、受教育人群中。无论是在中国南方地区还是北方地区或是西部地区,不同地区的说话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异,虽然所有的地区都能够听懂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普通话,但是汉语方言则不同,具有和普通话不同的发音。为了具体分析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差异,本文主要针对抚州方言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介绍国内方言学者研究赣方言的现状。
一、抚州方言“是”作动词
“是”字在早期的文言文中比较常见,可以作动词、介词、助词等。在现代社会更是得到广泛运用,其用法复杂多样,灵活转换程度高。“是”作为抚州地区重要的方言词之一,与普通话中的“是”字相比,二者之间的用法具有显著差异,但也存在相同之处。“是”作动词时,能充当“是”的主语和宾语的词语是多种多样的,有名词及名词短语、代词、数词及数量词短语、动词及动词短语、形容词及形容词短语、处所词、时间词、主谓短语、“的”字短语等,以往普通话中“是”字的研究多把它作为动词的一个小类,被称为“判断动词”或“肯定标记动词”。
二、抚州方言“是”作语气词
以“是”结尾的特指问句,在具体的语境中表示“应该”之义,表面询问原因或者结果,可以转化为“主语+是+X+吗/啵”结构,即在“是”字句的句尾加上疑问助词“吗”或方言疑问助词“啵”,X是疑问焦点,一般为动词及动词性短语,表现出质疑、责备或惊讶的语气。主语为第一人称时,表现出对某行为的希望,“我没得到试卷是”意思是“希望自己得到试卷,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试卷”。主语为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时,认为对方应该做某事的意思。通过表达责备义,从而表现出应该之义;“她没请你是”表现出委婉语气,认为她应该请你。由此分析出,语气词“是”放置于疑问句末尾,由疑问义延伸出责备、质疑或惊讶之义,进一步分析得出其暗含应该义。
三、抚州方言“是”作话题标记
“是”作话题标记时,可陈述原因,同时表示强调,带有提醒的意味。“是”作话题标记的功能是具有承前性和启后性。所谓承前性就是“是”引出的话题是说话人已说过的话题,是激活的信息;启后性就是引出的话题在语义上多为转折,前后形成相互对比。在假设条件句中,表示假设,既充当语气词,也可以起停顿作用,标示前面的成分是话题。“是”可用于由一个话题构成的句子中,也可以用于多个话题的句子中。话题成分可以是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也可以是动词以及介宾短语。
四、“是”的语法化考察
作语气词的“是”来源于表示形容词的“是”,是形容词“是”进一步语法化的结果,形容词是由动词发展来的。
在抚州方言中,动词“是”用于句中,表示等同和归类、说明情况,以及表示存在、肯定和让步等。这一方言“是”的特点与现代汉语“是”有相同之处,可以看出动词“是”的多种用法由判断动词“是”演变而来,是判断动词的延伸和发展。动词“是”的基本意思是表示肯定、判断,进一步语法化,发展出表示存在、让步和应答等用法。
“是”在作动词时便可表示正好、合适,即带有应该如此之意。从语义上看,经过一系列的语言发展与变化,“是”由动词演变到语气词,“是”的位置也由句中移至句末,通过将句中成分位移到句尾实现语气的表达。而这一过程,可以推测为,“是”从动词发展为形容词,再发展成语气词。“是”最先作为动词使用,移位后可作形容词,在明清古籍文献如《红楼梦》和《西游记》中,可以发现“是”在句末作形容词表示应该、对之义。
结 语
普通话与各地方言的关系存在很大的差别,方言的语音、语法、语用相对多于普通话。抚州方言“是”从动词到形容词,再到语气词,是先从表达的需要开始,由语用层面进入句法层面的。凡是了解赣方言的人都知道,三里不同调,十里不同音,江西人说方言很难听懂,并且语速非常快;同时,江西各地区方言的发音、语法以及词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研究发现,语言的主观性是方言语法化过程中重要的因素之一,能够帮助方言学者更好地了解汉语方言和普通话的差异,并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应用相应的方言,从而更好地了解当地的文化以及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