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居春林等众投资人(共约680人,下称:众投资人)的维权代表。
众投资人系洋浦永联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洋浦永联投资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60300767453865P,下称:永联公司)的实际投资人,2004年成立永联公司,后众投资人股权由股东许雪海、周晓帆代持,合计约占永联公司的36%(下称:代持股权)。众投资人与许雪海、周晓帆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到期,基于许雪海、周晓帆的种种行为,众投资人不再信任许雪海、周晓帆,不愿意再让其代持永联股份。因许雪海、周晓帆不愿将代持股权还给众投资人,众投资人正在通过诉讼程序(包括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依法维权。另,永联公司真正有价值的资产系其控股的常熟锦通船务有限公司等(下称:永联关联公司)名下的船舶(下称:永联船舶),具体清单如下:锦通5号拖轮、锦通9号拖轮、常电趸船、锦通15号拖轮、锦通17号拖轮、锦通19号拖轮、锦通21号拖轮、永盛茂轮、海隆达轮、永隆桂轮、鸿阳山轮等。若许雪海、周晓帆擅自处置永联公司股份及永联关联公司的船舶等资产,必然损害众投资人的利益。
在此,维权代表代表众投资人郑重声明:
第一,未经众投资人或维权代表整体同意,许雪海、周晓帆无权处置代持股权。
第二,未经众投资人或维权代表整体同意,许雪海、周晓帆无权以永联公司或永联关联公司名义处置永联船舶等资产。
第三,若有人对代持股权、永联船舶有购买意向,请联系维权代表(联系电话:13901576842)。
第四,若有人发现许雪海、周晓帆擅自以永联公司或永联关联公司名义处置永联船舶等重大资产,敬请转告维权代表。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众投资人维权代表):陶蕾、居春林、盛小峰、徐永俭、袁仕佳、陈渝海、曹岭湖、吴根生、张帆、韩辉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