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厘清“亲情账” 司法弥合手足情
日期:07-21
继承纠纷,交织着财产分割与家庭情感,常化作难以根治的“亲情顽疾”,更关乎文明乡风建设成效。近日,沛县法院大屯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巧借村规民约中的“孝悌之义”,以“先行调解+自动履行”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同胞兄妹间的继承纠纷。
刘某甲、刘某乙与刘某丙系同胞兄妹。其父母先后于2015年、2024年离世,留下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及一间车库作为遗产,评估价值约6万元。这本是父母留给子女的念想与依托,却因遗产分割问题,兄妹三人争执不休、互不相让。虽经村、镇多次调解,分歧始终难以弥合,刘某甲、刘某乙最终将刘某丙诉至沛县法院。
沛县法院大屯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洞察到,本案核心不仅在于财产分割,更牵涉深厚的亲情羁绊。若简单依据法条判决,虽能明晰物权归属,却可能加深兄妹隔阂,留下难以愈合的情感创伤。启动先行调解,以情释法、以调促和,方能寻求最优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征得各方同意后,案件委派经验丰富的驻庭调解员朱自英。她认真阅卷,精准“捕捉”纠纷的“关键症结”——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与财产分割。
“父母晚年,明明是我床前尽孝最多,财产理应多分!”“你们都有房了,这套老家的安置房就该归我!”调解室内,兄妹三人一见面便情绪激动,争执不休,气氛剑拔弩张。
眼见沟通陷入僵局,朱自英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将三人分开,逐一深入疏导。调解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与委屈,理解他们赡养双亲的付出与不易,同时引导他们回忆共同成长的温馨点滴,重温父母在世时手足互助的亲情岁月。
待情绪逐渐平复,调解员重新组织三方共商。一方面,依法为据,明晰权责:明确指出三人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享有平等继承权。另一方面,以情为桥,呼唤互谅:强调孝悌乃家庭和睦之本,手足之情贵在体谅互让。“冰冷的财产分割,是否值得牺牲几十年的手足情深?血脉相连的亲情,难道不比一套房子更珍贵?”
在调解员情理法并重的耐心劝导下,兄妹三人深受触动。综合考虑各方实际需求,调解员提出折价补偿方案供大家协商。最终,三人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甲取得安置房及车库所有权,并向刘某乙、刘某丙各自支付补偿款2万元。
“过去确实太固执、太计较,钻了牛角尖。现在想想,兄弟姐妹之间,哪有真正过不去的坎儿?亲情才是最该珍惜的。”刘某乙由衷感慨。协议达成后,兄妹三人感慨万千。若非此次调解,他们或许再难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敞开心扉。
在法庭见证下,刘某甲自动履行了协议补偿款后,与刘某乙共同向法庭申请了撤诉。这份撤诉申请,不再仅仅是简单的程序选择,更是三人修复关系、选择亲情和解的主动宣示。
该案的实质性化解,是大屯法庭善用村规民约化干戈为玉帛的生动实践——不仅止纷争于诉前,更化戾气为祥和。下一步,沛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触手可及的解纷实效,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多元需求,在乡村沃土续写“文明乡风”新篇章。张庆旭 李 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