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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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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教育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的逻辑进路

日期: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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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5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一体化应将思政课看成一个系统的整体,各学段思政课课程以及思政课各要素要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从而形成整体的育人合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依照党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教育文件,遵循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规律,按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对不同学段的思政课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以实现不同学段的思政课有效贯通衔接,进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使其更好地落实思政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发挥思政课的实效性。榜样教育是一种教育活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榜样教育是指以具有内在善品和外在善行相统一的榜样人物为载体,使受教育者从榜样人物以及榜样人物的事迹中受到启发,通过学习榜样的优秀思想品质和言语行为,提高受教育者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的教育活动。榜样教育法则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之一,通过榜样人物及其事迹的示范、引导、激励,使得受教育者提高自身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为。

大中小学思政课在运用榜样教育法时,遵循一体化的统一逻辑。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培养从提高道德认识开始,即“知—情—行”模式,榜样教育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应用就是从榜样认同到榜样的选取、认知,再到行为自觉接受,最终实现道德提升。在这一过程中,榜样教育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的应用循序渐进、有机衔接,各阶段学生的情感逐步注入,信念逐渐加深,直至知行合一。

一、榜样认同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榜样认同具有普遍性。榜样自身所体现的党和国家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相关道德规范、精神品质,能够示范、引导、激励学生使其实现自我需要以及满足向上求进的欲求,同时将榜样承载的价值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只有被老师认同的榜样,老师才会在课堂上加以运用;只有被学生认同的榜样,学生才会相信、接受其代表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才能主动、自觉地学习和仿效。

由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思政课课程目标存在差异,各学段对榜样的认同在教育内容选取与形式运用上,展现出鲜明的特殊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紧密围绕学生真实生活,因此,这一阶段多选取贴近生活的人物事例,通过讲故事、举办校园分享会和情景模拟游戏等方式,引导学生初步认同榜样,培养正确价值观。中学阶段注重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榜样认同倾向于选择有思想深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人物。学校通过开展主题演讲、辩论赛、参观教育基地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与思考中,感悟榜样真理力量。大学阶段思政课重在打牢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思想基础,这一阶段不仅可通过在课堂上观点辩论激发学生分享见解,还可通过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让学生亲身感悟榜样精神。

二、榜样选取的一致性与阶段性

榜样的选取是以认同为基础的。榜样选取的一致性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价值导向的一致性。无论哪个学段,榜样的选取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这样才能为学生树立起鲜明的价值标杆。第二,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各学段选取榜样都是为了使学生提升自我的思想认知、规范自我的言语行为,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思政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三,精神内核的一致性。榜样都应具备积极向上的精神品质,榜样所具有的先进性、可效仿性、民族性、时代性都为学生提供思想行为的指引方向,同时使榜样精神既传承民族文化精髓,又紧跟时代步伐,引导激励学生不断提升自我。

榜样选取要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因此具有阶段性。不同学段的课程标准提出了不同的课程目标。教育目标的阶段性能够让思政课总的教育目标得以层层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同时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因此要选取贴近生活、形象鲜明的榜样,通过简单易懂的事迹直观展现榜样品质,借事迹引导学生思考人生意义,提升学生道德理解力、判断力。中学阶段重在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可以选择政治觉悟高、社会贡献大的榜样,以培养学生的政治敏锐性,进而提升政治素养。大学阶段重在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通过选取能体现家国情怀、行业担当的榜样,使学生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榜样认知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榜样认知具有主观性。不同学段的学生,其思维模式、知识储备和心理发展程度不同,对榜样的认知往往会受到自身内部与外部环境因素的多重影响。从外部环境来看,家庭环境对榜样认知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生活阅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认知。从内部因素来说,个性特点与兴趣爱好的不同,也使得学生对榜样的认知大相径庭。因此,不同的学生对同一个榜样的认知会因主观因素而有所不同,当其面对不同的榜样时,这种认知差异性会被进一步放大。

榜样的可学之处是客观的。榜样的可学之处不依赖于主观臆想,而是基于榜样真实的行为事迹、思想品质等。其本身是社会群体中的优秀代表,同时榜样现象、榜样人物的先进事迹是真实存在的,他所表现出的道德境界、道德品质等又是学生对道德的理想追求,对于不同阶段的学生有着不同的呈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能从榜样身上直观形象地学习基本的道德要求与行为规范。中学阶段学生可以深入领会榜样所体现的科学精神,提高学生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能力。大学阶段学生则从榜样的专业成就中汲取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动力,进而提升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榜样接受的感性与理性

榜样教育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应用的成效就在于受教育者的知行转化,即学生对榜样的接受程度。在学习榜样的过程中,不同学段的学生要根据其认识发展规律经历由感性到理性的接受过程。在榜样学习中,学生对榜样的认知是根基。认知越是清晰、全面、深刻,对榜样的理解与评价就越客观准确,情感上越是认同,模仿和赶超榜样的信念就越坚定,内化榜样精神更自觉,榜样的接受效果也越好。

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运用榜样教育法开展思政课时必须遵循认知规律。人的认识发展遵循着既定的规律,即从感性认知逐步上升至理性认知,对榜样从认同到接受的过程同样如此,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循序渐进的特点。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学生的认知逐渐成熟,对事物的认知也会逐步由浅入深。因此,榜样教育法的应用只有契合学生的认知发展阶段,引导学生达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他们才能真正领会榜样的思想精髓,将榜样代表的价值转化为自身价值观,实现榜样教育法在思政课中的育人目标,助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科学、高效地推进。

榜样的认同、选取、认知、接受是榜样教育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应用的过程中的基本条件,也是必要条件,四者是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应用榜样教育法既需要遵循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因段制宜”地开展符合本学段学生的榜样学习教育,又要依据不同学段教育目标,将榜样学习教育在内容以及开展形式上进行有效衔接,使得榜样认同、选取、认知、接受在学习榜样过程中层层推进、有效贯通。这不仅有助于构建起榜样教育法应用的体系,也为榜样教育法提升思政课的实效性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同时助力学生在榜样的引领下,汲取榜样力量,发挥榜样精神,实现自身思想道德的全面提升,最终培养成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