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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温情司法暖人心 耐心调解化纠纷

日期: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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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官同志,这面锦旗请收下,锦旗上写的‘温情司法暖人心 耐心调解化纠纷’,表达了我的心声。”近日,某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来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将这面锦旗交到了民二庭法官助理胡倩倩手中。

“温情司法暖人心 耐心调解化纠纷”,其中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成效的充分认可。

2024年起,某设计公司从某商行购买烟酒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尚欠5万元未予支付。某商行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某设计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

该案立案后,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响应,整理诉辩意见。由于某设计公司抗辩称某商行所供应的酒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较为激烈。考虑到双方矛盾激化和案件的复杂性,速裁团队固定证据事实、理清矛盾争议焦点后,将案件流转至民二庭处理。

据此,案件进入“精审”流程,承办人迅速定位案件主要矛盾,因双方无书面合同,原告仅以发票作为起诉依据,也无法提供相应的送货依据,被告对此争议较大,认为原告起诉主体有误,且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考虑到双方之间多轮交易事实的复杂性,为使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不受本起诉讼影响,审判团队决定尝试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随后,审判团队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联系、进行解释说明,阐述利害关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原被告双方平复了一开始的激烈情绪,并认识到继续交易的可能性及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决定各退一步,协商调解方案。

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某商行对其所主张的5万元尾款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某设计公司也认可了调整后的结果。最终,双方就本案争议问题达成和解,某设计公司当场履行。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一定要送一面锦旗来表达感激之情。”被告激动地对法官说。

在案件顺利结束后,法官向原告某商行进行法律提示,由于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无送货单、发票名称与实际收货人不符等不规范行为,导致部分交易不被对方认可,今后要加以规范、避免类似矛盾。

据了解,在调解之后,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未受到本次诉讼风波的影响,依旧保持着频繁且稳定的商业往来。而本案的纠纷能够迅速化解,也离不开相城法院的“前端治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办案模式,让不同类型的纠纷迅速分流、驶入办理快车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赵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