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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金湖法院助力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风险防范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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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因地制宜护航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7月4日,金湖县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金南镇福寿村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实施《金湖县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致相邻动植物损害风险防范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金湖县副县长张鑫,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嵇成明出席会议。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政府(街道)和农场分管负责人,植保机经销商、飞手代表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受邀参会。

会上,徐俊详细解读了《操作指引》细则内容。他表示,当前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致损的纠纷日渐增多,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加强源头治理。本次《操作指引》的发布实施,旨在通过分阶段管理、多主体协同,构建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解纷”全流程管理体系,从源头降低此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明确在损害事故发生时,各方当事人应如何采取有效方式减少损失、固定证据,为后续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提供依据。

随后,嵇成明宣读了《植保无人机安全飞防倡议书》。

针对后续工作开展,张鑫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规范农用无人机使用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以《操作指引》为抓手,让科技真正成为惠农富农的“金翅膀”;二是聚焦“前端备案巡查、中端调解处置、后端司法保障”关键环节,确保《操作指引》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三是汇聚法院、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飞防从业者及新闻媒体等各方合力,共同谱写金湖农业与低空经济发展新篇章。

会后,金湖县兵哥飞防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爱宏向与会人员现场展示植保无人机规范操作流程。

科技翅膀助力农业腾飞,法治轨道方能护航致远。金湖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的《操作指引》,不仅是防范风险、纠纷源头预防的“说明书”,更是司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实践。李月琴 王伊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