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在“四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实践路径分析
日期:07-04
摘要:在新时代国家治理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创建高水平的平安国度,必须强化“四治融合”当中法治保障的实践路径。法治成为核心支撑点,跟自治、德治、智治深度汇合并存,是优化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本文从治理层面开启探讨,经由探究法治跟多元治理手段的协同法则,探讨建立法治架构、健全制度供给等手段,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坚实后盾。
关键词:四治融合;法治保障;社会治理;制度化路径
引 言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全球治理格局正经历深刻转变,社会治理向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层面发展,基于此背景,社会治理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与新挑战,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应多元诉求与动态变化的要求。全面解析“四治融合”下法治保障的实践路径,探究增进治理效能的途径,在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上意义不可小觑。经由强化法治保障手段,既能给自治确立规范蓝本,又能为德治增添制度保障,还能为智治筑牢法律根基,并聚合多元的治理力量,引领社会治理由被动应对过渡到主动预防,促成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迈进。
一、新时代“四治融合” 社会治理体系相关理论基础
(一)新时代社会治理概述
新时代社会治理展现出新的概念跟特点,其要求及目标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核心展开,社会治理着重多元主体参与这一要点,着眼于系统性、整体性及协同性,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安稳与发展,新时代社会治理理念反映出治理主体从单一的政府过渡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转变;治理手段从传统行政命令式变为综合采用法律、道德、技术等多种方式;治理目标从单纯维护社会秩序扩展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利益[1]。其特点是强调共建共治共享方面,聚焦预防及源头方面的治理,谋求达成精细化、智能化等水准,要求与目标则是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实力,实现社会的长期安稳,顺应人民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带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稳步迈进。
(二)“四治融合” 社会治理体系内涵
所谓“四治融合”,即依靠法治保障、德治引领、自治增强效果、智治支撑,协同开展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中,法治是规则基石,采用制定、实施法律法规方式,明晰各主体的权与责边界,规范社会行动轨迹,保障治理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筑牢社会稳定进步的根基;德治倾向聚焦道德规范与价值导向,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作为核心根基,以教育、宣传等方式达成,养成积极有为的社会风气,引导人们自动践行道德要求;自治把重心放在基层治理,依靠设立居民、村民自治机构,激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强化自我管理及服务水平,充分释放群众主体的力量;智治凭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对社会治理数据作高效处理,实现对社会问题精准预警并快速处置,大幅增进治理的精准度与实施效率。上述四者彼此相辅相成,合力推动社会治理达成现代水平。
二、法治保障在“四治融合” 中的深化运用
(一)法治保障融入“四治融合” 的现实挑战
当前法治保障融入“四治融合”面临多重挑战。一是法治观念与执法实践存在短板,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却未察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严格规范,降低了法律权威性和保障效力;二是法治与德治、自治、智治协同机制有欠缺,衔接过程存在阻碍[2]。基层治理中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未实现有机统一,道德谴责与法律制裁出现脱节;自治组织缺少法律规范,运行较为随意,难以充分释放效能;智治领域数据共享面临法律障碍,部门间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对治理效率产生影响;三是数字治理带来新挑战。伴随信息技术发展,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问题不断出现,而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难以有效应对网络犯罪、数据泄露等新型问题,无法为数字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四治融合” 中法治保障作用机制的完善路径
推进“四治融合”中法治保障作用机制的完善,要从理念、制度和协同等多方面入手,强化法治理念培育是根基,利用党校、网络平台和基层阵地,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政治理论教育[3]。持续学习提升党员的法治思维,使其在社会治理中自觉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增强依法治理能力。提高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实际效果,培养党员制度自觉与规矩意识,完善组织制度是重点,构建科学高效运行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保障议事决策符合法定规范和程序。优化干部选拔机制,重视政治与法治素养,把法治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党组织治理效能,为法治保障作用发挥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持。构建法治治理格局是关键,将法治理念融入网格管理、矛盾调解、公共服务等环节,以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治理,促进各类治理要素协同聚合,打造全过程全领域全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四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结 语
未来,应关注法治与其他治理方式的深度融合,顺应社会变化优化治理体系。随着科技和社会发展,新问题与新需求不断涌现,须紧跟时代加强法治研究创新,完善法规与机制,为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筑牢法治根基。
参考文献:
[1]胡大伟、赵红伟《“四治融合”,“共享法庭”护航乡村基层民主》[J],杭州2024,(21):57-59。
[2]蒋东正、李小文《以“四治融合+协商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N],浙江法制报2022-11-16(002)。
[3]王成国《坚持“四治融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2,(03):6-10。
娄底社会科学联合会课题:新时代“四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研究(2024134B)